政府24日刊憲公布,行政長官李家超,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 14A(3)(b) 條,已行使《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 14(2)(a) 條所賦予的權力及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李義法官作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任期延長3年,由2023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首末兩天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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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於1949年出生在香港一個土生葡人家庭,從喇沙書院畢業後,到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攻讀法律,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碩士學位。之後回港,自1972年起擔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講師。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李義1979年離開學術界私人執業,迅速成為海事法專家,於1990年獲委任御用大律師,於天博大律師事務所(Temple Chambers)執業。1997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1999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2000年獲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同年9月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法官李義獲續任至2026年。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星期二(3月31日)宣布,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31A條,委任6位香港特別行政區資深大律師。新獲委任者包括陳永豪、嚴永錚、王永愷、卓元暢、鄭欣琪及Charles Simon Hollander。
委任典禮定於2026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時在終審法院舉行。資料圖片
委任典禮5月16日舉行
有關任命將於委任典禮中隨公告委任書後正式生效。委任典禮定於2026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時在終審法院舉行,屆時將設現場直播供市民觀看。
獲委任者簡歷
- 陳永豪(51歲):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士、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碩士(犯罪學),1998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專長刑事法,擅長處理白領罪行及上訴案件。
- 嚴永錚(48歲):香港大學法學士、倫敦國王學院法學碩士,2001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執業範圍主要為家事及婚姻法。
- 王永愷(47歲):香港大學法學士、波士頓大學法學碩士,2004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執業範圍為一般民事法及商業法,對醫療疏忽有深入研究。
- 卓元暢(49歲):香港大學建築學文學士及法學士、牛津大學民事法學士,2005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專長處理建築爭議。
- 鄭欣琪(41歲):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士(政治學與法學)及法學士、牛津大學全球治理與外交理學碩士、哈佛大學法學碩士,2011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具廣泛民事執業經驗,涵蓋一般民事及商業案件、憲法及行政法,以及婚姻法。
- Charles Simon Hollander(70歲):修讀劍橋大學國王學院古典學及法學,1978年在英格蘭開始執業,1999年取得英格蘭及威爾斯御用大律師資格,2015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執業範圍主要為商業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