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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 獲續任至2026年

社會事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 獲續任至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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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 獲續任至2026年

2023年03月24日 16:36 最後更新:16:38

政府24日刊憲公布,行政長官李家超,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 14A(3)(b) 條,已行使《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 14(2)(a) 條所賦予的權力及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李義法官作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任期延長3年,由2023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首末兩天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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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於1949年出生在香港一個土生葡人家庭,從喇沙書院畢業後,到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攻讀法律,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碩士學位。之後回港,自1972年起擔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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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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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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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法官李義獲續任至2026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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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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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1979年離開學術界私人執業,迅速成為海事法專家,於1990年獲委任御用大律師,於天博大律師事務所(Temple Chambers)執業。1997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1999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2000年獲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同年9月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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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法官李義獲續任至2026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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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一致裁定,上市公司時任高層等4人被廉政公署控告在安排配售債券期間串謀詐騙案,律政司上訴得直,恢復4名被告原審定罪,兩名被告須返回監獄服刑。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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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包括康宏理財前執行董事麥光耀、康宏理財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康宏理財前經理黃淑安,以及鼎成證券前總經理李易明。他們在2021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其後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律政司就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頒下判詞,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上訴庭的決定,恢復4人的定罪。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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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法官在判詞中表示,在評定涉案的配售安排是否構成關連交易時,法庭採取以目的為本的方式詮釋上市規則,並應以宏觀的角度審視涉案的債券配售協議安排。被告在合約鏈中加插沒有商業目的的鼎成證券,不誠實地隱瞞被告在配售協議中的間接利益,違反受信責任並構成串謀詐騙。

終審法院。林定國FB

終審法院。林定國FB

廉署表示,會繼續與證監會等相關監管機構保持緊密合作,聯手打擊本港金融市場的貪污及非法活動,維護市場的廉潔誠信及公平營商環境,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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