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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樓齡單位業主無視強制驗窗通知 裁罰6900元

23年樓齡單位業主無視強制驗窗通知 裁罰6900元

23年樓齡單位業主無視強制驗窗通知 裁罰6900元

2023年03月30日 11:52 最後更新:11:53

一名業主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就其住宅單位發出的強制驗窗法定通知,3月2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6,900元。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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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位於銅鑼灣天后廟道一幢樓齡23年的住宅樓宇。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30C(4)條向該單位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要求業主委任合資格人士就該單位窗戶進行檢驗及所需修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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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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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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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3月2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6,900元。資料圖片

業主3月2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6,900元。資料圖片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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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該名業主沒有遵從有關通知,故遭屋宇署檢控,並於3月20日被法庭定罪及罰款。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法定通知是嚴重罪行。屋宇署可根據該條例向業主提出檢控。

屋宇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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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D)條的規定,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送達予他的法定通知,即屬犯法,可處第四級罰款(現時為25,000元)及監禁3個月,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元。

業主3月2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6,900元。資料圖片

業主3月2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6,900元。資料圖片

三幢紅山半島獨立屋的業主由於進行僭建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上周四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共被判罰款27萬5千元。

紅山半島。巴士的報記者攝

紅山半島。巴士的報記者攝

屋宇署於2023年9月展開大規模行動,巡查紅山半島臨海一帶獨立屋,在多幢獨立屋發現僭建物,調查發現,這三幢獨立屋的業主明知未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便進行有關建築工程,包括在花園、天井、客廳、睡房、平台及天台等樓層加建若干搭建物,違反條例,於是對業主提出檢控。他們被法庭定罪及分別被判處罰款13萬、8萬5千元及6萬元。

屋宇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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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先後向紅山半島30幢獨立屋提出檢控,目前累計因僭建違反《建築物條例》而被定罪的個案已有24宗,法院正陸續就餘下個案展開聆訊,提醒業主在物業進行建築工程之前,應先諮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確保建築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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