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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警屯門大興基地疑洩氣體 17歲男生認非法集結判入更生中心

政事

抗議警屯門大興基地疑洩氣體 17歲男生認非法集結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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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警屯門大興基地疑洩氣體 17歲男生認非法集結判入更生中心

2023年04月20日 10:52 最後更新:10:52

2019年10月底,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懷疑洩漏不明氣體,區內居民到該處附近抗議。案發時僅14歲的男學生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法官謝沈智慧20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時指,涉案非法集結並非突然發生而屬於早有預謀,針對警察的訓練基地,公然挑戰警察權力,被告留守現場支持及鼓勵其他同場人士,考慮被告當時極年輕及其悔意,判他入更生中心。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發時14歲、現年17歲的男學生湛敏昊,承認於2019年10月30日,在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的公眾地方參與非法集結。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是次非法集結沒有涉及汽油彈及投擲磚頭、歷時少於1小時、沒有人受傷、涉案道路並非繁忙的交通樞紐、被告沒有叫喊口號及侮辱性言詞、被告沒有帶領或煽動他人使用暴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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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乖巧並深受同輩愛戴,因對烹飪有濃厚興趣,曾入讀中華廚藝學院,但現因本案而停學中。辯方亦指被告當日是看到新聞報道後,獨自前往涉案現場湊熱鬧。法官考慮到罪行嚴重性、公眾利益、被告更生及社會福祉等因素,報告亦指被告不適宜判入勞教中心,但適宜判入更生中心或教導所,法官經考慮後下令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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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大比人士在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外抗議。

當日大比人士在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外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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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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