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公布,4月24日起把規範食物業妥善處置廢物試驗計劃進一步推展至全港各區(離島區除外),容許持牌食物業處所在符合特定條件下,於其相連後巷擺放大型垃圾桶,妥善地短暫存放垃圾以待該處所委聘的清潔人員收集。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自首階段試驗計劃自2022年11月起於9條與食物業處所相連後巷推行,我們樂見該些後巷的整體環境衞生及鼠患情況均有顯著改善,因此推展有關計劃至另外九區。而其它分區亦會按實際情况,將計劃繼續推展至更多合適的後巷。
因應個別後巷的環境及參與計劃持牌食物業處所的實際運作情況,署方結首階段試驗計劃的經驗後,於第二階段會容許食物業處所在可行情況下選擇使用240公升或660公升的垃圾桶;而有關食物業處所需自行準備垃圾桶,於垃圾桶貼上統一的商號標示,並確保其可正常使用,沒有任何滲漏,以及保持清潔。
署方發言人指出,食物業處所(尤其是食肆)所產生的行業廢物一般包含大量食物碎屑,若處理不善會容易發出臭味,並為老鼠提供食物來源和匿藏點。除了會對附近居民及公眾構成公共衞生妨擾,亦可能構成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問題。因此,食物業有責任妥善處理其產生的行業廢物,署方亦會對違規情況採取執法行動。然而,在實際操作上,不少食肆都需要將廢物短暫存放於戶外以便清潔人員收集。有見及此,署方希望以務實的態度協助食物業履行其責任,期望藉此試驗計劃,規範有關食物業處所儲存及處理垃圾的方式,務求改善有關後巷的環境衞生情況及有效防治鼠患。
第二階段試驗計劃的後巷位置如下:
首階段試驗計劃的後巷位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