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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金」求和只為降低百姓負擔? 紹興和議後的減稅

歷史長河

向「金」求和只為降低百姓負擔? 紹興和議後的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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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金」求和只為降低百姓負擔? 紹興和議後的減稅

2023年05月15日 10:00

在紹興和議前,南宋與金戰事連連,戰爭造成的破壞,加上國土面積大減,從北宋全盛時期的254州減至南宋時的100多個州,百姓被迫交重稅養兵。因此宋金紹興和議對外宣稱目的之一,在於降低財政開支,使老百姓可以過上安樂日子。最終宋高宗如願以償,在紹興十一年(1141年)與金達成和議,但老百姓減稅的美好願景最終得到實現嗎?

宋高宗憲孝皇帝肖像 (網絡圖片)

宋高宗憲孝皇帝肖像 (網絡圖片)

南宋初年,宋室開徵多項新稅,諸如調撥性賦稅(經總製錢、月樁錢、版帳錢)、和預買絹改為折帛錢、掠奪募役錢為國用(免役錢、助役錢、免役寬剩錢、免行錢)等,可謂重稅以養兵。紹興十一年(1141年)九月,即和議達成後,高宗對大臣說:「朕每欲講和,非憚之也,重念祖宗有天下二百年,愛養生靈,惟恐傷之,而日尋干戈,使南北之民,肝腦塗地。所願天心矜惻,消弭用兵之禍耳。」在翌年三月,高宗再次對大臣再申講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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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憲孝皇帝肖像 (網絡圖片)

宋高宗憲孝皇帝肖像 (網絡圖片)

1141年《紹興和議》後宋金版圖。由於國土面積大減一半以上,南宋賦稅之高可想而知。(網絡圖片)

1141年《紹興和議》後宋金版圖。由於國土面積大減一半以上,南宋賦稅之高可想而知。(網絡圖片)

宋高宗賜岳飛手敕。紹興七年(1137)秋天,岳飛率軍到防區邊界巡視,高宗以此禦劄回覆其報,嘉勉其恭忠體國。(網絡圖片)

宋高宗賜岳飛手敕。紹興七年(1137)秋天,岳飛率軍到防區邊界巡視,高宗以此禦劄回覆其報,嘉勉其恭忠體國。(網絡圖片)

南宋影青瓷粉盒 (網絡圖片)

南宋影青瓷粉盒 (網絡圖片)

南宋黃玉鴨 (網絡圖片)

南宋黃玉鴨 (網絡圖片)

南宋趙芾作《江山萬里圖》卷。展開畫卷,雲遮霧掩,崇山連綿,數尺之後方現曲折的江岸,三兩旅人沿路緩行,航船數隻待客於山腳渡口。(網絡圖片)

南宋趙芾作《江山萬里圖》卷。展開畫卷,雲遮霧掩,崇山連綿,數尺之後方現曲折的江岸,三兩旅人沿路緩行,航船數隻待客於山腳渡口。(網絡圖片)

關於南宋賦稅之重,不妨以兩宋時較富庶的兩浙為例。北宋時期兩浙的賦稅為300多萬貫,包括了茶、鹽、酒稅,地方財政支出。到了南宋兩浙的賦稅為1200萬,這還沒有加上茶、鹽、酒稅,地方財政支出的開銷。南宋時期的賦稅比北宋要高了4倍。

1141年《紹興和議》後宋金版圖。由於國土面積大減一半以上,南宋賦稅之高可想而知。(網絡圖片)

1141年《紹興和議》後宋金版圖。由於國土面積大減一半以上,南宋賦稅之高可想而知。(網絡圖片)

而說到減稅,高宗雖然經常念茲在茲,卻遲遲未有實際行動。紹興十六年(1146年)五月,高宗說:「今天下安靜,恤民為先。」九月,高宗又說:「今天下無事,民事最急。」直至紹興十八年(1148年)閏八月,秦檜奏言:「兩國通和,農民安業,墾田漸廣,戶部財賦粗足支用,乞免江、浙、湖南今年和糴。」仿佛從那天開始朝廷要兌現承諾,老百姓可以過上好日子,但事實是如此美好嗎?

宋高宗賜岳飛手敕。紹興七年(1137)秋天,岳飛率軍到防區邊界巡視,高宗以此禦劄回覆其報,嘉勉其恭忠體國。(網絡圖片)

宋高宗賜岳飛手敕。紹興七年(1137)秋天,岳飛率軍到防區邊界巡視,高宗以此禦劄回覆其報,嘉勉其恭忠體國。(網絡圖片)

雖然高宗君臣間一再表明減稅役的需要,但不少史書都提到,自南宋建國以來的新增稅賦實際並未廢止。以月樁錢為例。月樁錢原為紹興二年(1132年),為應軍餉而加徵的税款名目,因系計月樁辦錢物而得名。雖然紹興十七年(1147年)嚴禁進獻,但實質上並未減輕百姓負擔,反而傳出地方官員藉此私資妄用。另一方面,南宋軍隊數目也並未隨著戰爭結束而減少。宋金議和以前南宋有20多萬軍隊,宋孝宗時期達到了41萬多人。南宋依然要花費大量軍費,來養活這只龐大的軍隊,不得不繼續維持高稅收,甚至變本加厲,比紹興和議前還要增加稅收。

南宋影青瓷粉盒 (網絡圖片)

南宋影青瓷粉盒 (網絡圖片)

紹興十二年(1142年),左司員外郎李椿年上書宋高宗,陳述土地佔有狀況不清楚有十害,他又以平江為例子,平江原來徵收賦稅70多萬貫,現在只能收到20多萬貫。請求在平江試行經界法宋高宗秦檜一聽,國家少收了這麼多稅,馬上任用李椿為兩浙路轉運副使,開始土地確權。

南宋黃玉鴨 (網絡圖片)

南宋黃玉鴨 (網絡圖片)

如果南宋取消了戰爭時期的苛捐雜稅,那麼核查土地所有權是理所應當。可是宋高宗、秦檜並沒有那樣做,他們想的是錢還是不夠花,這次他們把手伸進了富人的腰包。比如經總製錢在紹興十六年時一年徵收1222萬貫,實行經界法以後一年徵收1725萬,一年就多收了500萬貫。這也就意味著百姓負擔進一步加重。

南宋趙芾作《江山萬里圖》卷。展開畫卷,雲遮霧掩,崇山連綿,數尺之後方現曲折的江岸,三兩旅人沿路緩行,航船數隻待客於山腳渡口。(網絡圖片)

南宋趙芾作《江山萬里圖》卷。展開畫卷,雲遮霧掩,崇山連綿,數尺之後方現曲折的江岸,三兩旅人沿路緩行,航船數隻待客於山腳渡口。(網絡圖片)

若說高宗拒絕減稅與秦檜有關,那麼在秦檜在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去世,情況會好轉嗎?史書所載,秦檜死後,高宗為了撥亂反正,曾經減輕稅役。即以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為例,一年內便有十一起之多,但多項稅收繼持不變,百姓負擔依然沉重。

總而言之,高宗對紹興和議後減稅的承諾並不積極。可以說和議後的減免稅役具有功利性,屬於政治策略的手段,真正目的在於穩定政權,尋求政治的正當性,不可能真的為了人民福祉着想。

「分道揚鑣」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魏書》,當中的《河間公齊傳》有言:「子志與御史中尉爭路,俱入見,而陳得失,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名叫喚作元志的人。作為武川鎮將拓跋蘭之子,元志自小就有武將風範。不僅為人強悍,辦事亦十分幹練。因為從小接受良好教育,頗有文才的元志很快就得到北魏孝文帝的賞識。加上,其父拓跋蘭又曾救過皇帝的性命,所以年紀輕輕的他就被委以重任,成為了洛陽縣的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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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北魏宗室的元志自小豐衣足食,以致他為人處事都帶有一番傲氣。年輕氣盛時,他尤愛爭強好勝。有次他乘車出門,在路上恰巧遇上朝廷御史大人李彪。按禮節來說,官職較低的元志本應讓路予李彪。沒想到元志毫不謙讓,反而大有一番與李彪死守奪路之意。身居高位已久的李彪從沒見過如此狂妄之人,氣得馬上扭頭就走。本來想忍讓一番的李彪一想到元志那趾高气昂的模樣,就咽不下這口氣,馬上進宮求見皇上,以討回公道。元志當然也不認輸,隨他一同進官。

孝文帝聽到兩人同時求見一事,也心感詫異。不過他很快釋然,擺擺手便讓兩人進來。見過孝文帝後,李彪也不拖沓,馬上直奔主題說:「皇上,今天臣與洛陽令狹路相逢。臣作為朝廷上的近臣,哪有給洛陽令讓路一說?」元志聽後也不甘示弱,緊接着說:「中尉,你這話就說得不對。普天之下,誰不編戶?凡是住在洛陽縣的人通通都記在我的戶籍本上。你既然在我的戶籍本上,那就得歸我管!有甚麼道理要我給你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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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聽着兩人爭執不下,就感到無比頭痛。只是兩人都是他的得力助手,實在是不好評判是非,所以孝文帝也只好硬着頭皮說:「洛陽是我們的國都,自然應該分路而行。自今以後,你們倆分開走吧!」從此之後,元志便與李彪折尺量道,每人各佔用一半,各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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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人據此概括出成語「分道揚鑣」,意指各走各的路;現今大多用來比喻因為志趣、目的不同,而分路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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