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周日正式於青沙管制區(尖山隧道、沙田嶺隧道和大圍隧道)實施,今日(5月8日)迎來首個工作天。運輸署署長羅淑佩感謝各方通力合作,並預告將繼續努力推展智慧出行,在其他政府收費隧道實施「易通行」。
「易通行」在青沙管制區實施後首個工作天運作大致順利。
運輸署今日表示,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一直密切監察青沙管制區的交通情況,首個工作天雖然天氣不穩,整體交通大致暢順,繁忙時間的交通情況與以往相若。
運輸署再次提醒,昨日留意到個別駕駛人士可能未熟習「易通行」,間中出現車輛減速,或誤入巴士專線的情況,因此已豎立指示牌提醒駕駛人士,並要求專營巴士公司提醒車長,要留意新行車路線,駛入巴士專線。
另外,今日上午6時30分至下午5時,共有41,047輛車通過青沙管制區,當中3,975輛,即約1成,未有偵測到車輛貼。運輸署再次呼籲,車主盡快完成「易通行」三步曲:(1)安裝車輛貼、(2)開立「易通行」戶口及(3)設定自動繳費方式,以盡享「易通行」帶來的便利。
如車主對「易通行」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3853 7333或前往客戶服務中心、服務點或設於指定港鐵站及新界民政事務處的諮詢站,工作人員會提供適當的協助。
聞說運輸署署長羅淑佩之前開通宵預備,她昨晚在社交媒體發文,好感性咁話,在現場看到車輛徐徐通過,去到後台控制中心亦獲營辦商告知系統運作大致暢順,「實在非常感動!」
「易通行」實施前夜,羅淑佩穿上反光衣及頭盔到場視察。
羅淑佩說,經過多月的努力準備,終於來到「易通行」在青沙管制區落地的日子。她介紹,「易通行」實施前夜,11時開始實施一系列臨時交通安排,到凌晨2時青沙全封,其後警務處、路政署、機電署、隧道管理營辦商、易通行營辦商,以及運輸署同事,在3小時內完成修改路面標記、「擺陣」、「揭牌」、包收費亭、最後測試等工序。
羅淑佩感謝各方通力合作。
各方通力合作之下,「易通行」按計劃在5月7日早上5時開通。羅淑佩感慨,籌備「易通行」很不容易,但亦為政府推展智慧出行上了寶貴一課,運輸署將會繼續努力,不斷改善安排,此後陸續將「易通行」推展至其他政府收費隧道。
「易通行」不停車繳費服務實施後,駕駛者可直接駛過收費廣場,毋須在收費亭停車或排隊付款,隧道費會透過繳費貼收取,所有人手收費亭及快易通車道將會取消。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在黎智英案逾百天的庭審中,彼露了黎智英與「重光團隊」或稱為「攬炒團隊」(SWHK)之間的關係,如何構成勾結。
另外黎智英作為《壹傳媒》老闆,又如何利用《蘋果》多個平台,鼓勵市民參與2019年反修例示威遊行,並通過向《蘋果》高層下達編採指示,令抗爭得以持續;又於2020年5月開英文版作為向國際爭取對《蘋果》的「政治保護」,並爭取外國制裁中港;另黎又於《蘋果》專欄文章、個人Twitter及直播訪談節目等多個平台,發佈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及言論,並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
「重光團隊」兩名成員李宇軒及陳梓華先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控方指黎智英與「重光團隊」的協議最早於2019年 8 月成立,即「G20 X 攬炒團隊」登報活動,最遲則於2020年1月,陳梓華等人與黎智英在台北會面。
控方指,律師助理陳梓華2019年透過李柱銘接觸黎智英及其助理Mark Simon,陳向黎尋求財政協助,資助在「G20」峰會時在全球報章登廣告,呼籲外國向中國施壓。黎其後墊支陳500萬元,陳聯絡「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要求李與劉祖迪成立「重光團隊」,建立勇武派領袖團隊;又提議資助一萬英鎊培養「攬炒巴」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建議對方「認識多啲枱底人」,以爭取國際認同,推動外國政府向中港實施制裁,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等不同板塊以達到「支爆」,並請求外國制裁中國。眾人曾在黎於台灣陽明山的寓所會面。
「重光團隊」其後亦加入「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控方指黎一直知悉、支持 SWHK 及 IPAC。控方又指,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沒叫陳梓華停止國際游說,又向陳提及《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等,鼓勵他們繼續按其指示行事。雖然黎智英與陳梓華曾6次會面,但黎堅稱不知「攬炒團隊」。
另控方指黎智英是《蘋果》掌舵人,擁有全面控制權。控方傳召3名《蘋果》高層作供,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及前《蘋果》論壇版主筆楊清奇,他們口中指黎「一錘定音」、「鳥籠自主」,黎不同意,但承認曾就 3 件事「例外」,包括就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新聞,指示張劍虹「做到最大效果」;七一衝擊立法會,著陳沛敏「多做年輕人心聲」、「站在年輕人的一邊,令社會大眾明白他們的苦衷和心聲,為他們得以平反,讓這運動得以持續」;而另一次則是不理《蘋果》高層反對,一意孤行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向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發信反對《香港國安法》。
控方又提及黎2020年5月推出《蘋果》英文版,「走向美國讀者」,希望吸引西方關注,為《蘋果》提供「政治保護」,因《蘋果》是一份反對派報紙;而黎指示英文版毋須持平報道,集中報導中國負面新聞,即「偏黃」立場;又下令挑選有關「抗爭、逆權、制裁、反中國及香港政府」的評論文章翻譯成英文,在英文版刊登。
控方又指黎透過刊於《蘋果》的專欄文章、個人Twitter帖文及直播訪談節目. 《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等多個平台,發佈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及言論,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黎辯稱《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無再要求外國制裁,知悉「勾結外國勢力」為大罪,但承認無要求相關文章等下架,更同意自己在法例底線下「擦邊球」。
此外,控方指黎曾提供《蘋果》平台助在美國籌組「香港議會」的袁弓夷兩度播放影片。2020年5月袁弓夷聯絡黎,要求其讓他公開影片致函特朗普和蓬佩奧,促他們在香港駐紮聯合國維和部隊。黎庭上供稱自己沒牽涉製作,也沒看過影片,但其後又改口承認兩度借出拍攝場地及團隊給袁弓夷拍片,讓袁「開始摧毀中共的使命」,促特朗普對中港實施制裁;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黎亦沒下令《蘋果》把袁弓夷的影片下架,即明知而違法發布煽動刊物。
辯方在結案陳詞時指,控方指控161 篇《蘋果》刊物涉煽動,指那僅佔案發期間0.39%的內容,不足以推論為串謀,又指除非文章嚴重削弱政府威信,否則難達到煽動門檻。但控方指黎用《蘋果》作為發布煽動物品的平台,涉及控罪期間有48000篇文章;法官亦指辯方玩數字遊戲無意義,控方只選擇其中161篇作例子給予法庭考慮,而法庭要處理串謀等指控,除161篇文章外,還有400條Twitter帖文、 大量社交平台對話內容、網絡節目等作考慮。
此外,控方又以書面陳詞列舉出20個例子證黎智英庭上供詞「不可信又不可靠」,要求法庭不要接納。控方舉例,黎自辯稱他不知「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IPAC和SWHK,但黎的說法已被庭上證供反駁;控方又指,黎知悉及關注「初選」,黎自辯供稱不關心,但黎與其「徒弟」李兆富的對話訊息證明黎積極參與及關注初選程序,認為黎對法庭說謊。
最後要由法庭裁決,是否接受控方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