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3歲男子涉嫌因商業糾紛,將原本的商業夥伴個人資料「起底」並於網上公開,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他獲准保釋,案件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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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指,被捕人與事主原為商業合作夥伴,男子2021年底退出合夥,但他與事主就股份買賣出現糾紛。去年12月,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發布兩條包括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至今年1月,再有人分別向事主的前鄰居及事主女兒就讀的學校,分別郵遞多封載有事主與其妻女個人資料的信件,並對事主作出類似的負面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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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居住屋苑名稱、部分香港身份證號碼、事主與妻子的照片、事主女兒的姓字、就讀班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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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拘捕一名涉「起底」的男子。(資料圖片)
警方於去年5月接報,指有人於網上發布帖文,煽惑他人發布一宗已經法庭審結的非禮案件的申訴人之個人資料。經調查後,警方拘捕及起訴3名男子。3名被告被裁定「煽惑他人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成,分別被判處監禁2個月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張展雄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張展雄表示,去年5月網罪科接獲報案,指有人在網上討論區發布帖文,內容涉及一宗已由法庭審結的「非禮」 案件,當中有人提及並且煽惑其他網民,將該宗案件受害人個人資料披露並在網絡上發佈。調查發現該帖文內,有多條惡意及針對該非禮案受害人的恐嚇性言論,情況令人擔憂。
經過深入調查後,網罪科人員作出拘捕行動,並且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起訴三名男子 「煽惑他人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三名男子分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監禁兩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
警方表示,判決可帶來阻嚇作用,網絡世界並非「法外之地」,本案事主是非禮案的受害者,若容許受害人在網上或其他渠道受到不必要的騷擾、恐嚇或被「起底」,不單帶來多一次傷害,亦會令其他人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保護能力感到擔憂,從而不敢出來舉報。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張展雄
事發在去年5月,警方接報有人在一個網上討論區發佈帖文,內容與一宗已審結非禮案有關,當中有人提及並煽惑網民對該案受害人「起底」,並於網上披露有關個人資料。警方說,有關帖文有不少惡意及針對該受害人的恐嚇言論,形容情況令人擔憂。 警方調查後作出拘捕行動,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起訴3名男子有關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