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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內地男遊客銅鑼灣遭南亞裔男恐嚇追打 警:無證據顯示針對內地客

網傳內地男遊客銅鑼灣遭南亞裔男恐嚇追打  警:無證據顯示針對內地客

網傳內地男遊客銅鑼灣遭南亞裔男恐嚇追打 警:無證據顯示針對內地客

2023年05月20日 17:58 最後更新:18:49

一名內地男遊客於《小紅書》發文指日前於銅鑼灣時代廣場的連卡佛逛街時,遭一名身材高大的黑人男子作出「死亡恐嚇」,其後更被對方無故追打。混亂間,事主被撞倒致後腦著地受傷,但職員全程無動於衷,未有上前幫忙,僅得兩名內地遊客願意扶起自己。事主坦言自事件發生後留下心理陰影,出門亦需朋友陪伴,看到黑人更感到心慌無助。警方指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而根據目前調查所得,沒有證據顯示有關襲擊針對內地遊客。消息指,該名施襲者為南亞裔男子,身高約1.9米。

事主後腦着地,由救護員送往醫院治理。

事主後腦着地,由救護員送往醫院治理。

該名來自上海的男遊客日前在《小紅書》發文,標題為「香港的治安怎麼了?」。他憶述事發於5月13日下午5時40分,當時他與一名香港朋友在銅鑼灣時代廣場連卡佛的2樓男裝部逛街試鞋,其間一名「人高馬大,很壯的」黑人男子突然出現,之後不斷以英文說出恐嚇句子,「mother FxxK, I know you, I will follow you, I will kill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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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後腦着地,由救護員送往醫院治理。

事主後腦着地,由救護員送往醫院治理。

事主指在銅鑼灣連卡停被人襲擊。

事主指在銅鑼灣連卡停被人襲擊。

事主在小紅書講述自己遇襲經過。

事主在小紅書講述自己遇襲經過。

事主在小紅書講述自己遇襲經過。

事主在小紅書講述自己遇襲經過。

事主在小紅書講述自己遇襲經過。

事主在小紅書講述自己遇襲經過。

事主出院後再到警署落口供。

事主出院後再到警署落口供。

事主事後被送到醫院治理。

事主事後被送到醫院治理。

事主指在銅鑼灣連卡停被人襲擊。

事主指在銅鑼灣連卡停被人襲擊。

事主當場被嚇親,立即急步離開,朋友亦以粵語向連卡佛的工作人員尋求幫助,希望聯絡商場保安和報警處理,「沒想到連卡佛職員無動於衷,就看着我們被黑人男子追,被黑人男子罵,在二樓追跑了2-3分鐘後,黑人男子突然出現在我的背後,狠狠推了我一下,並且還不斷重覆『mother FxxK, I know you, I will follow you, I will kill you』」。

事主在小紅書講述自己遇襲經過。

事主在小紅書講述自己遇襲經過。

事主後腦著地,之後更頭暈眼花,完全無法在地上爬起來,「周圍那麼多店員,沒有一個來幫我,幸運的是,有兩位內地遊客,是一對情侶,他們看我倒在地上,把我扶起來,還關心我問我怎麼了」,惟此時黑人男子再度轉身追趕他的朋友。他擔心黑人男子再次向他施襲,於是選擇拔腿狂奔,其間多位職員在場圍觀,「我們不斷尋求幫助,乞求職員幫忙報警,但是沒有人幫助我們」,其後他們逃至一樓的化妝品櫃台時,竟然看到「連卡佛保安護送那位黑人大哥離開了現場」,令他們非常震驚。

事主在小紅書講述自己遇襲經過。

事主在小紅書講述自己遇襲經過。

事主又聲稱連卡佛後來安排工作人員請他們進入休息室,了解當時發生何時,令事主大感詫異,「Excuse me? 竟然到此時都沒報警」,在休息室裡,在我們再三要求下,他們才幫忙叫了救護車和警察」。最終,事主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檢查近6小時,其後再到警署進行筆錄。他坦言自事件發生後留下非常大的心理陰影,「這幾天我每天都神經緊張,就算我一個人在酒店裡,我也害怕半夜有人敲我門,會不會是那位黑人大哥,我出門的時候必填要朋友陪着我,看到黑人大哥我就心慌,無助,不敢正視」,最後亦呼籲前往香港的同胞要注意安全。

事主在小紅書講述自己遇襲經過。

事主在小紅書講述自己遇襲經過。

警方表示,5月13日下午約6時接獲一名保安員報案,指一名男子在灣仔勿地臣街一間百貨公司,懷疑被另一名男子以言語恐嚇,並推跌倒地。涉案男子其後離開。警方接報到場,安排受傷男子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該名受傷男子為一名姓田的33歲內地人,自僱人士,他頭、頸及腰部受輕傷,案件暫列「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接受跟進,暫未有人被捕。警方強調十分重視有關案件,並致力保障公眾安全。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而根據目前調查所得,沒有證據顯示有關襲擊針對內地遊客。

事主出院後再到警署落口供。

事主出院後再到警署落口供。

事主事後被送到醫院治理。

事主事後被送到醫院治理。

中學實驗室男技術員涉嫌多次襲擊及非禮4名女學生,他否認普通襲擊、猥褻侵犯罪等12項控罪,案件星期五(12月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被告供稱自己在校要帶排球隊,作為教練,與隊員學生的身體接觸多為「提醒」,強調在本案發生後才意識到自己有這些「小動作」。

被告巫嘉明(49歲,報稱技術員)否認10項普通襲擊罪及2項猥褻侵犯罪。

被告涉及的其中7項普通襲擊罪,指於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7日期間,分別於某中學及香港科學館發生,事主為W;2項普通襲擊罪則於2024年6月23日分別在紅磡某餐廳及香港科學館發生,事主為X;一項猥褻侵犯罪於2024年6月22日在私家車上發生,事主為Y;各一項猥褻侵犯及普通襲擊罪分別於2022年及2023年在某中學發生,事主為Z。

被告巫嘉明(戴帽),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巫嘉明(戴帽),巴士的報記者攝

承認事實指,被告當時為該中學的實驗室技術員,負責管理水母學會。事主W、X、Y及Z曾是該中學的學生。社工去年10月收到事主對被告的投訴後報警。

Y供稱,自己和被告日常交談期間,被告常不經意地用手拍自己的肩膀,每次兩下或以上,左右兩邊肩膀都有拍過;有一次,因為她將魚缸的水換錯成淡水,被告拍了Y的頭頂一下。Y另供稱,2024年6月22日,自己參加完課外活動,被告載Y回家,在私家車上,被告拍X大腿,並將其手放在自己大腿上2至3秒,Y 感覺好驚,認為被告行為超越老師和學生界限。

被告今出庭作供。被告今年49歲,中五畢業,曾修讀化學工藝文憑,於1996年修畢。之後一直在學校擔任實驗室技術員,案中學校為其任職的第三間中學。直到案發時,他已在該校工作26年。

被告續指,自己喜歡攝影及排球。當時亦被校方邀請帶隊,學校的大型活動攝影亦由自己負責。其後校方成立攝影學會,由自己負責擔任導師。辯方問及教排球時何時會有身體接觸,被告回應教排球好難用口述,「比賽換人時會好急,要在球證吹雞前叫佢(隊員)快啲,拍下條腰拉下手臂」,目的是讓球證知道隊伍正換人,隊員正走入球場。

庭上播放排球比賽的片段,被告確認當中的教練是他。其中播到被告與隊員有身體接觸,被告回應「話俾佢知點樣提踭、揮臂,打得好啲。佢都係唔明,咁我就抬一抬佢手,拍一拍佢條腰」。被告亦表示,其餘片段的身體接觸只是提醒隊員及球證。

辯方詢問為何會與隊員有身體接觸,而非用口述。被告解釋,在比賽期間要叫隊員的名字或許會影響她們的心理質素,以為在責罵她們,「拉一拉係支持佢哋」。

被告供稱排球賽時與隊員身體接觸只為提醒

被告供稱排球賽時與隊員身體接觸只為提醒

被告亦確認在攝影學會與學生有身體接觸,不論男女,如在他們不知道如何調較相機角度、鏡頭對焦等,「角度好難口述,我就會捉一捉佢隻手,托一托佢等佢擺啱位置」。

就W的指控,被告指自己有「拍一拍」背脊,有機會接近腰間,而非「掂」,但目的是提醒她做事。被告強調不止W,他對待其他人也如此,亦肯定自己沒有W所指的觸碰7次。被告續指,不知自己會有這些小動作,發生本案後再詢問朋友及球員,他們均表示「我心急時會有呢啲小動作」,在案發前自己並無為意。

關於X的指控,被告承認自己有接觸過X,但否認有在餐廳及科學館觸摸X。被告解釋:「想同佢講啲嘢,推一推佢條腰」,又稱想當時與X分享技巧,而在場有市民、學生,工作人員,怕在其他人面前會令她尷尬,「所以推佢埋一邊講,感受會好啲,離開人群,一路推一路行」。

被告亦承認,自己與學生之間會有身體接觸,但她們從來沒避開或投訴。被告指自己與4名受害人屬朋友關係,「會同佢哋有WhatsaApp對話,傾下閒偈」,更指「而家嘅教育唔同幾年前,師生要打成一片,打好關係」。

案件星期一(15日)續審。

案件編號:FLCC 58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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