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地政總署5月24日在大埔三門仔認可殯葬區(TP/E7)及劏雞井認可殯葬區(TP/E13)內對山邊非法殯葬個案採取聯合執管行動,預計需約3天時間移除20個非法墳墓/金塔屋/金塔,並將當中的遺骸遷葬至沙嶺墳場。
政府6月推展行動 處理西貢大頭洲認可殯葬區非法殯葬個案
食環署和地政總署2023年3月15日在三門仔及劏雞井認可殯葬區內37個未經批准的墳墓/金塔屋/金塔張貼公告及通知,要求有關人士於2023年4月17日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並與相關政府部門聯絡,否則相關的遺骸會被遷葬至沙嶺墳場。限期屆滿後,尚餘20個墳墓/金塔屋/金塔未有人認領,政府遂於5月24日展開遷葬行動。
政府早前審視自試驗計劃所得的資料後,決定於2021年7月開始就殯葬區內的非法殯葬情況分階段展開跟進工作。政府將於6月推展行動,處理西貢大頭洲認可殯葬區(SK/52)內的非法殯葬個案,亦計劃於重陽節前於其他未經批准的墳墓/金塔屋/金塔張貼公告及通知,並加快執管程序,以期在限期屆滿後盡快移除未有人認領的墳墓/金塔屋/金塔。
政府發言人強調,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任何人未經當局許可而佔用政府土地,且沒有遵從該條例所指的通知所飭令而停止佔用該土地,即屬犯罪。任何被佔用政府土地上的財產或構築物可被政府拆除和移走,而佔用人或會遭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