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指明社工、幼兒工作員、教師和醫生護士等為「強制舉報者」,若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受嚴重傷害,必須舉報,否則最高判監3個月和罰款5萬元。
香港保護兒童會表示,會詳細研究草案內容及建議,又表示在去年初已推出多項改革措施,包括成立守護兒童部門,設立內部舉報政策,鼓勵員工反映,並保障舉報者的權益,同時為員工提供有關強制舉報的培訓。
對於法例在刊憲後18個月實施,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認為,這段時間可以讓強制舉報者完成培訓,以及讓當局完成制定提供予強制舉報者參考的指南,她又強調現時仍然有機制處理虐兒情況。
外交部駐港公署對美國國會個別政客,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撐腰張目,發表歪曲事實、干涉特區司法的錯誤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奉勸美國有關政客認清現實,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切實尊重特區法治,立即停止包庇反中亂港分子,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發言人嚴正闡明立場,說黎智英案855頁判決、156天公開聆訊、2220件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證詞充分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犯罪事實清楚。
發言人說,案件審判過程公開透明,判決結果完全取決於事實證據。美國個別政客對此選擇視而不見,純屬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