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將軍澳私家車超速遇查失控撞壆 車上2人涉偷車等罪被捕

將軍澳私家車超速遇查失控撞壆 車上2人涉偷車等罪被捕

將軍澳私家車超速遇查失控撞壆 車上2人涉偷車等罪被捕

2023年06月15日 16:16 最後更新:16:49

警方6月15日下午約1時在將軍澳唐賢街與至善街交界巡邏期間,發現一輛白色私家車疑超速行駛,於是展開追截,最後追至寶順路將私家車截停調查。

警方於將軍澳截獲可疑私家車。

警方於將軍澳截獲可疑私家車。

警方發現涉事私家車為失車。

警方發現涉事私家車為失車。

警員發現當時私家車上除了男司機,還載有一名男乘客。男司機通過酒精呼氣及藥物測試,但他未能出示有效駕駛執照,而警方亦發現涉事私家車為失車,最後以涉嫌「超速駕駛」、「危險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偷車」罪名,拘捕23歲姓洪男司機。

更多相片
警方於將軍澳截獲可疑私家車。

警方於將軍澳截獲可疑私家車。

警方發現涉事私家車為失車。

警方發現涉事私家車為失車。

警方發現涉事私家車為失車。

警方發現涉事私家車為失車。

私家車最後撞壆停下。

私家車最後撞壆停下。

警員拘捕男司機及男乘客。

警員拘捕男司機及男乘客。

私家車遇截查最後撞向石壆停下。

私家車遇截查最後撞向石壆停下。

警方發現涉事私家車為失車。

警方發現涉事私家車為失車。

私家車最後撞壆停下。

私家車最後撞壆停下。

另外同為23歲的姓莊男乘客亦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偷車」罪被捕。

警員拘捕男司機及男乘客。

警員拘捕男司機及男乘客。

私家車遇截查最後撞向石壆停下。

私家車遇截查最後撞向石壆停下。

懷孕4個月的孕婦去年在觀塘橫過馬路時遭貨車撞倒昏迷,留醫兩日後不治。涉事的59歲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星期二(11月1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被告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法官林偉權將案押後至12月17日作結案陳詞。

被告梁志華(案發時 59 歲,貨車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指他於2024年1月9日在觀塘海濱道與駿業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SH3222的中型貨車,引致陳健晴死亡。

被告今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被告昨開庭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但願承認「不小心駕駛」罪,惟控方不接納。

孕婦遭撞斃,貨車司機被控危駕,被告不自辯不傳召證人。

孕婦遭撞斃,貨車司機被控危駕,被告不自辯不傳召證人。

林官提醒辯方,由於被告正式承認「不小心駕駛」罪,法庭已紀錄在案。辯方需根據證據,令法庭裁定被告是「不小心駕駛」,雖然舉證是控方的責任,但辯方承認另一項控罪,辯方需說明立場;若發現被告連「不小心駕駛」都不是的話,要再告知法庭撤回。法庭裁定要基於控辯雙方鋪陳證據,再配合法律。

林官指,被告不作供是其權利,法庭不會對被告有不利推論。辯方需告知法庭,被告作為司機,他駕駛時有否任何過失,若然有,是否真是危險駕駛。辯方有責任說明被告是如何「不小心駕駛」。林官將案押後至12月17日作結案陳詞。

被告梁志華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

被告梁志華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地點的行人過路處並沒交通燈,被告於2024年1月9日下午駕駛肇事貨車,經基業街右轉入海濱道,當時31歲懷有身孕的死者沿駿業街行人過路處準備過馬路。被告的車輛在沒打燈下,從海濱道轉入行人過路處,死者正在過路處的中間位置,結果被貨車右邊車頭撞開,令她倒在地上。

救護員到達現場後,發現事主躺在馬路中心,不清醒、沒有反應,但仍有呼吸脈搏,口鼻大量出血,右眼附近有瘀傷。救護員為其急救並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惟事主在送院途中情況轉差,沒有呼吸脈搏,救護員轉送至廣華醫院。事主留醫期間情況不斷惡化,最終在同月11日早上死亡。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當時已「望清楚右邊冇人」、「我覺得個女仔喺我左車頭走出嚟」。惟控方指,事主由踏出馬路至被撞歷時約6秒,如被告有留意行人過路處,必然會見到事主。

案件編號:DCCC 1543/2024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