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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屯門公路私家車與電單車碰撞 男子涉意外後沒有報案等被捕

社會事

網傳屯門公路私家車與電單車碰撞 男子涉意外後沒有報案等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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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屯門公路私家車與電單車碰撞 男子涉意外後沒有報案等被捕

2025年07月14日 23:30 最後更新:07月15日 00:53

警方拘捕一名58歲男子,涉嫌「危險駕駛」、「意外後沒有停車」及「意外後沒有報案」。他獲准保釋候查。

屯門公路。交通快拍圖片

屯門公路。交通快拍圖片

警方表示,留意到網上流傳片段,顯示一輛私家車於5月17日沿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行駛,當駛至近小秀村時,懷疑加速越過前方一輛電單車並與其發生碰撞。事件中,28歲電單車司機頸部受傷送院治理。

香港警察總部

香港警察總部

剛過去的星期日(3月29日)下午約1時50分,有市民在屯門法院附近拍下片段,顯示一名幼童坐在私家車前座司機大腿上,並手持軚盤轉動超過一分鐘,未有其他安全措施,似乎正在上緊「駕駛課」。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經主動調查後,星期二(3月30日)上午在大埔區拘捕一名22歲姓林本地男子,他涉嫌「危險駕駛」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強調,危險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警方呼籲,「危險駕駛」是嚴重的交通罪行,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此外,幼童在道路上坐在司機大腿上沒有扣上安全帶,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可能令幼童受到嚴重身體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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