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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堅持排放福島核廢水 促港府採取反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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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堅持排放福島核廢水 促港府採取反制措施

2023年06月20日 11:47 最後更新:11:57

文章:日本堅持排放福島核廢水 促港府採取反制措施

日本政府無視該國民眾和國際社會的強烈反對,一意孤行決定在夏季開始將接近140萬噸儲存在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核污水排放到太平洋,並將持續30年。 筆者對此表示強烈譴責,我必須嚴正指出的是,日本一直未能證明核污染水排海安全無害,更無法保證核污染水淨化裝置的長期可靠性,筆者認為日本對核污水排海的風險評估根本就嚴重不足,故它們從來都未能拿出全面的核污染水排海環境監測方案。

筆者記得早前東電在福島核廠附近捕捉的魚類,驗出放射性元素「銫」含量超標180倍的消息;《韓聯社》15 日報導,韓國原子能安全委員委員長劉國熙證實,福島核廢水經採樣,檢驗出放射物質濃度超標 2 萬倍,排放計劃令關注和質疑。 根據一般國際法和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規定,日本有保護海洋環境的義務,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其管轄或控制的活動不致使其他國家及其環境遭受污染。 而日本通過海底隧道將核污染水排海,是明顯違反 1972年《防止傾倒廢棄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公約》有關禁止通過海上人工構築物向海洋傾倒放射性廢物的規定。

核污水的處置方法包括地層注入、海洋排放、蒸汽排放、氫氣排放和地下掩埋等,排入海洋並不是唯一選擇,更不是最安全、最優化的處置手段。 日本只一味顧及成本低為由選擇向海洋排放,等同於把核污染風險轉嫁給整個世界和全人類,這是十分不負責任,以及無恥的行為。 根據2022年的數字,香港是日本農林水產第二大出口地,日本政府決定逐步將福島核污水排入大海,無疑給香港的進口食品安全造成巨大威脅。 筆者認為食品安全就等如是國家安全,食品安全也是關乎市民身體健康的民生大事,特區政府有責任確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都是安全和適宜食用。 香港市民都喜愛日本食品,各區日本餐廳林立,如果讓日本「已排」後再禁止相關水產品,筆者認為恐已經太遲了。 所以我們對日本排放核廢水一事上絕不會妥協,必須抗議到底,也建議特區政府採取強硬措施向日本政府施壓,採取一切所需行動來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大眾信心,例如:例如禁止某高危水產品進口香港,讓香港市民安心。

作者簡介:高松傑,人稱高Sir,男,香港建設力量KOL、時評人,工商管理碩士,本科修商業、公共及社會行政,多個平台均有文章及視頻專欄,發放愛國愛港正能量,講好中國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就是敢言副主席




高Sir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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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律政司申禁制令禁播獨歌

 

文章:支持律政司申禁制令禁播獨歌

在2019年黑暴事件中,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近年於各個不同平台傳播,律政司司長於日前(5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人士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該歌曲,現正等候法庭指示,就處理臨時禁制令的聆訊待定。據入稟狀指,公眾人士不得在網上傳播《願榮光歸香港》,包括該歌曲的旋律及歌詞,意圖違反《港區國安法》或者使《願榮光歸香港》被誤認為香港的「國歌」。入稟狀亦附上32條Youtube影片連結,要求相關人士停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

據筆者了解,律政司要求禁制任何人旨在違反《香港國安法》、《國歌條例》及犯煽動罪的意圖下,以任何方式在網上廣播、轉載、傳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相關歌曲,包括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此外,律政司要求禁止協助、促使、導致、煽惑或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有關行為,或者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他人參與相關行為。入稟狀亦附上32條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Youtube影片連結,包括歌曲的純音樂版及不同語言版本,要求法庭下令禁止這些影片的發布,以及任何人改編的曲調或歌詞或曲詞。

政府發言人表示,有關歌曲自2019年起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而有關歌曲近期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決定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為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申請是必要、合理和合法的,符合相關人權法案的要求。禁制令既與現行法律相輔相成,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筆者對律政司司長的行動表示十分支持,以香港小市民在2019年的認知,這首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就有推翻政權,宣傳港獨的意圖,作為一位音樂人,這首歌的旋律非常易入腦,加上當中大部份歌宣揚港獨意味濃厚,歌詞易上口易於洗腦,另外最明顯為歌詞末段的「黎明來到,要光復這香港,同行兒女為正義,時代革命」,而革命即推翻現政權,好明顯就是推動港獨。創作者目的就是要利用當時社會的抗爭情緒,加以利用這首「獨歌」煽動民眾的仇恨,上街推翻特區政府。見近期國際賽事接連發生播錯國歌事件,Google等西方平台不肯讓步就可見當中的古怪。

自《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這首「獨歌」本不應容許再播放,筆者已多次向特區政府建議,把這首《願榮光歸香港》根本已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即煽動、協助、教唆、或資助他人分裂國家,亦屬犯罪。簡要來說,煽動(incitement)就是叫他人犯罪,並有要他人犯罪的意圖。值得注意的是,他人是否被成功煽動是無關的。煽動可針對另外一人,一小撮人或是大眾。煽動的形式可以是發表文章、刊登廣告、發表演講/言論等。歌曲就等如口號,有非常強烈的煽動意圖,唐英傑和馬俊文一案中,就是最好的例證,他們雖叫口號並沒有採取實際行動去實現他的想法,但他們也完全明白該句口號有分裂香港的意思,故裁定他們有煽動的犯罪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罪名成立。

既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20年7月2日作出聲明,對「光時」口號定性為具有港獨的意思,筆者也建議特區政府也應把《願榮光歸香港》定性為具有港獨的意思和企圖,讓執法人員或法院有法可依,再配合禁制令行動,筆者相信必定如虎添翼,完全堵塞危害國家安全的漏洞。

作者簡介:高松傑,人稱高Sir,男,香港建設力量KOL、時評人,工商管理碩士,本科修商業、公共及社會行政,多個平台均有文章及視頻專欄,發放愛國愛港正能量,講好中國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就是敢言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