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雞嶺村咪錶停車場26日凌晨有人持鐵通集結,懷疑準備犯案。幸得途經熱心的士司機警覺「見疑即報」,警方隨即掩至,成功拘捕3名涉案男子(19至28歲),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非法集結」,當中一人更因「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而被捕。
警方大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主管高級督察姚國威。
疑與私人糾紛有關 正追查疑犯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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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黑幫男持鐵通聚集 熱心的士司機「見疑即報」警拘3人。資料圖片(示意圖)
警方大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主管高級督察姚國威表示,當日凌晨0時許,一名的士司機駛經上水雞嶺村咪錶停車場時,目擊約5名黑衫褲男子集結,部份人士更持棍狀武器,該名司機隨即報案。軍装警員接報掩至,發現現場仍有3名黑衣男,當中一人更手持鐵通,經追捕後截停3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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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3人均有三合會背景,懷疑事件與私人糾紛有關,目前仍在追查疑犯目標。3男子已被暫控非法集結,將被通宵扣留,明日(28日)在粉嶺法院提堂。案件仍正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呼籲市民如有更多資料提供,可致電大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一隊(3661 3551)或大埔警署(3661 1674)與警方聯絡。警方最後又感謝的士業界,指報案熱心司機「見疑即報」,即時通知警方,令警方能成功拘捕疑犯,阻止暴力罪案發生。
上水黑幫男持鐵通聚集 熱心的士司機「見疑即報」警拘3人。資料圖片(示意圖)
男學生及男社工涉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荃新天地外戴口罩參與示威,被控非法集結及違《禁蒙面法》罪,經審訊後脫罪,律政司2024年11月獲裁定上訴得直,發還原審裁判官處理,案件星期三(10月1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辯方傳召證人女牧師供稱,知道被告以善工幹事身份對青少年作出勸喻行徑,表示知情並同意他的做法。
被告依次為葉澤深(25歲)、陳皆橋(27歲)。2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咀道近大河道及禾笛街參與非法集結,以及使用面罩作為蒙面物品。
首被告葉澤深由大律師黃纓淇代表,次被告陳皆橋由大律師吳宗鑾代表。律政司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
首被告葉澤深。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今傳召證人楊淑芳(音譯)牧師供稱,楊牧師與陳皆橋在2014至15年認識,是陳的上司,指陳的工作對象以學生、教會內外的青少年,工作地點亦不一定在書院,而他約見青少年亦不需事先獲同意,採取互相配合互相信任。吳大律師問及,有關2019年社會事件,陳曾以善工幹事身份對青少年作勸喻行徑,楊表示知情並同意其做法。
楊牧師又指,知道陳曾勸喻「Lunch哥」李國永,有勸阻他「唔好咁做(喊口號)」,有嘗試帶他離開現場,楊牧師亦認識教友May,認為她是會參加集會的人。陳皆橋有在被保釋後向楊牧師提及過2019年11月12日的事,知道他當日出去關心青少年及尋找May,然後被捕受傷。
控方盤問時指,陳皆橋有否告知在荃新天地見到教友May,楊牧師指詳細已不記得,但他有提過目的是找May,之後就在荃新天地被捕及受傷。
次被告陳皆橋。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質疑過程期間發生很多事,不可能沒提及。惟楊牧師指「詳細唔記得啦,咁多年前」。楊牧師亦承認陳皆橋是個有正義感,會為他覺得不公平的事挺身而出。
對陳皆橋被捕後搜出的物品,如「豬咀」,手袖,手套等,楊牧師指,陳沒說為何會帶裝備到現場。控方指這是2019年時示威者會用的裝備,楊牧師回應自己在新聞有見過。惟她認為,當時有很多集會,亦會施放催淚彈,「裝備是自我保護」,故對於陳帶這些裝備到荃新天地亦不覺奇怪,同時知道其對於社會運動立場為「和平、理性,非暴力」。楊牧師作供完畢,辯方案情完結。裁判官劉淑嫻將案押後至12月4日作結案陳詞,兩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WKCC231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