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發布通緝令,對八名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並潛逃海外的人士展開追捕,並針對每名人士懸賞100萬港元。對此,立法會議員、中銀香港總法律顧問簡慧敏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相關規定,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作出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國安法》都有管轄權。
警方圖片
簡慧敏稱,《香港國安法》第37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也適用於本法。因此,無論在何地從事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國安法》都有管轄權,也就是法理上的域外屬人管轄權。
立法會議員簡慧敏。
至於部分人聲稱已取得外國的國籍,簡慧敏就說,其實在中國國籍法裡面不承認雙重國籍,即使擁有外國的國籍,只要沒有取消中國國籍,依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的話,37條仍適用於相關的人士。
簡慧敏又強調,《香港國安法》第43條下有一系列實施細則,包括可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産,這些將成為未來可採取的手段。
此外,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表示,懸紅通緝是為了對在本地及海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人士産生震懾作用。他指《香港國安法》賦予了特區執法部門足够的法律權利、法理依據,去懲治獄外損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他同時指出,在黑暴期間仍有許多人逃脫法網,這些措施可起到儆效作用。對於在海外干犯《香港國安法》的四類罪行的人士,香港警方可以通過國際刑警機制將其引渡回香港。
近日,醫管局九龍東聯網發生資料外洩事件。醫管局表示,事件中有5.6萬名病人資料外洩,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出生日期、醫院編號、預約日期,以及健康資訊;並有少數員工資料泄漏。警方昨日(4月8日)以「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的罪名拘捕一名30歲男子,是醫管局外判系統承辦商的系統開發員,涉嫌非法在醫管局資料系統偷取個人資料。據報道,醫管局本月初透過恆常監察系統發現事件後,已通報私隱專員公署跟進,並通知受影響病人。
簡慧敏fb圖片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簡慧敏表示,所幸的是,今次事件由醫管局恆常監察系統發現。然而,公私營機構資料外洩事件屢次發生,可見單靠機構的自覺遠遠不夠的。簡慧敏指出,凡是出了事故,政府總會指現行政策及指引已經有要求,但若寫了要求就管用,我們不會重複見到資料外洩事件。今次事件目前看似與承辦商的員工有關,政府指對員工已有明確要求。我們必須加強法律的效能和提升防範、偵察和懲罰機制的有效性,讓不法之徒不能犯、不敢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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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敏表示,早在2022年她就促請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落實強制通報機制、直接對第三方資料處理者規管及加強罰則等。 其後,在不同場合包括立法會大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特別財務委員會,以及採訪及活動等都不遺餘力,倡築牢私隱保障。在2025年初,簡慧敏擔任《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在審議中多次強調,政府當局應按風險為本的原則和相關實務守則就緒程度將醫院管理局 和積金易平台公司 等八大類別中的營運者納入規管。簡慧敏認為,今次事件無疑又是一次教訓,持續完善資訊安全和網絡安全的監管制度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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