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憲報刊登命令公告,通知市民須移走及處置2016年內,安葬於6個公眾墳場的先人遺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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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墳場是粉嶺和合石、長洲、大嶼山大澳墳場、禮智園墳場的棺葬墓段、羅湖沙嶺墳場T段,以及沙嶺金塔墳場的政府金塔墓段。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市民如欲自行安排撿掘及處置其先人遺骸,須於8月31日或之前,前往食環署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提出申請,地址為九龍紅磡暢行道六號地下高層。查詢電話2365 5321或2364 5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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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說,如未按上述方法處理,6個墳場的遺骸會先在政府火葬場火化,骨灰將安葬於羅湖沙嶺金塔墳場或食環署署長指定的其他墳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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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發現,食環署沒有妥善根據制度,對部分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風險分類,導致被錯誤歸類為較低風險水平處所。
審計署官網截圖
審計報告。審計署網站截圖
審計報告發現,食環署沒有妥善根據制度,對部分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風險分類,包括在年度評估中,沒有按規定計及處所定罪記錄,有處所被錯誤歸類為較低風險水平處所,導致每次巡查之間相隔的時間較長。
根據指引,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人員須在每年12月31日或之前,更新及批核持牌食物業處所分數記錄。但報告指出,截至去年底,根據風險分類巡查制度評級的食物業牌照有超過3萬4千個,當中超過4成牌照的年度評估記錄在今年才獲批,平均延遲22天,最長延遲約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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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指出,食環署對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的日常巡查需要改善,舉例署方在去年至今年6月,對30個食物業處所進行147次日常巡查,有31%延遲進行,最長延遲49天;在12個處所巡查期間,人員發現無開門營業,但無指引訂明巡查不果是否需要跟進。
另外,審計署檢視 2021年至今年4月的30宗無牌處所個案,發現有三成個案,分區辦事處沒有在指定時限進行首次巡查;其餘進行接近1200次巡查中,部分相隔時間超過規定的1星期,最長達到70天,亦沒有記錄相關原因。
報告認為,食環署今年9月揀選35個處所,發現根據系統記錄,有13個顯示為無牌,但其中9個未列入分區備存名單跟進,因此需要檢視識別無牌處所的做法。
食肆。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審計署建議,食環署要對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年度評估和更新風險程度分類,亦要確保按照食環署的指引所指定的時限和頻次,對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首次和日常巡查,並改善食環署就日常巡查不果的情況所訂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