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罪科打擊籍社交媒體炒作和散貨,拘2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涉嫌「串謀詐騙」。
商業罪案調查科早前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進行聯合行動,打擊籍社交媒體炒作和散貨行為。經過深入調查,商業罪案調查科發現2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45至50歲,涉嫌向銷售經紀作出虛假陳述,聲稱擁有相關股份的所有權,並誘使銷售經紀透過股票市場進行訂單出售。人員遂以涉嫌「串謀詐騙罪」將他們拘捕。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該4名被捕男女今年6月20日被控合共九項「欺詐罪」及合共九項「非法沽空罪」交替控罪。案件已於8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4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現已移交區域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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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罪案調查科將繼續與其他監管機構和主要持份者緊密合作,努力維護香港金融市場的誠信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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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欺詐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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