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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4日被控告強姦 山西男稱只因房本沒寫女方名字

訂婚4日被控告強姦 山西男稱只因房本沒寫女方名字

訂婚4日被控告強姦 山西男稱只因房本沒寫女方名字

2023年08月22日 12:00 最後更新:15:00

山西一對男女完成訂婚4日後,女方報警控告遭男方強姦,法院近期將開庭審理案件。

男方母親甄女士稱,訂婚宴上男方給女方10萬(人民幣,下同)禮金,立字據結婚一年後,在婚房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翌日二人發生關係,女方母親找男方交談及錄音,要求必須在房產證上加名並補上10萬元禮金。因未及時辦到,第4天女方便報警稱被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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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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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當事人(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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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ty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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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女士表示,兒子今年27歲,中專學歷。在今年2月透過當地一家婚介所認識了一名24歲大專學歷的女子,兩人都是陽高縣人。談戀愛3個月後,女方提出要在婚房加上她的名字。甄女士跟兒子說,如二人相處無問題,結婚一年後可加上她的名字。

甄女士指,自己與丈夫準備一個約90多平方米的單位給兒子作婚房,由兒子名義擁有。在今年5月1日的訂婚宴上,甄女士給了女方10萬元禮金,「原來20萬的彩禮(禮金),訂婚時我給了她一半,按照我們當地的風俗,正式迎娶時給她把剩餘的彩禮拿上就行。」

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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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訂婚收彩禮協議,除當日給10萬元禮金外,由婚介所監督另一半10萬元彩禮和一枚7.2克戒指,如中途結婚前男方反悔,戒指和10萬元彩禮女方不予返還。如女方反悔,訂婚戒指和10萬元彩禮必須返回男方。當日另一份手寫的協議顯示,婚介所作為證人男方承諾同意在兩人結婚一年後,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非當事人(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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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女方舉行回門宴,當日下午,二人在婚房發生關係。甄女士說,二人發生關係後,女方就開始鬧情緒,兒子就把她送回家。5日下午,兒子就被公安帶走拘留,罪名是涉嫌強姦。6月26號起訴到法院,8月24號開庭。

Getty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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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女士又指,5月2日,女方母親曾單獨叫兒子上車談話,當時對方還準備了手機錄音,「回去跟家人商量一下,不該發生的也發生了,該結婚發生的提前得到了,就要說話算數,把結婚證領了,房本加上名字,賣完下一批豬把後面的彩禮拿過來。」

二人談話結束後,兒子回家跟父母商量,其間女子母親又打來電話,「你強暴我們家閨女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吧?」甄女士的兒子回應「嗯,是的。」5月3日,女方的大哥登門,要求將單位加上妹妹的名字。甄女士認為女方毀約太過分,沒有同意他的要求,對方不高興地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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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女士表示,兒子亦是初次性生活,二人根本沒有成事,但檢察院卻提出兒子默認了。甄女士表示,兒子從頭到尾沒有說強暴對方,強調是自願的。甄女士甚至提供一段於5月2日下午3時,二人在電梯的監控影片,二人當時非常親密,更互相擁抱。

女子一直未有回應查詢,而女子的母親則強調是男方強姦女兒。甄女士坦言,自己一家是普通農民,給一間婚房和20萬禮金不是小數目。甄女士指,女方家經濟條件一般,女子和母親一起生活。父親跟其他哥哥生活,女子有3個哥哥。

32歲無業男涉於兩年前與已婚女網友初次見面時,在紅磡家維邨後樓梯強姦女網友,他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星期三(12月10日)於高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沒向事主支付援交「肉金」,屬處理不當,但事主主動,被告不是強姦。法官張慧玲向陪審員作出指引,預計陪審團明(12月11日)將退庭商議。

被告盧彥銘(32歲,無業)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涉於2023年10月30日於紅磡家維邨家義樓1樓樓梯間強姦X。案件由3女4男陪審團連同法官張慧玲審理。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就有關毒品的罪行獲控方發出「免予起訴書」的X (案發時30歲),早前透過視像供稱,當天因與丈夫吵架心情不好,遂應透過交友軟件認識的被告邀請,到他家中吸大麻。她指,見面後被告拖她手、攬腰及輕吻她,她雖感錯愕但沒阻止。她稱,被告提出先在後樓梯「smoke嘢」,惟被告在該處強吻她,其後更強姦她,她反抗不果。被告其後稱「返去拎大麻」並離開,她則向大廈保安員求助並報案。

控方結案陳詞指,沒有爭議的是X和被告的確在案發地點發生性行爲,關鍵在於當時X是否同意,被告是否知道X不同意,或罔顧X是否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性交。X承認,在案發前和被告有親暱行爲,但縱使有親暱行爲,也不代表X在事發當刻願意性交。

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在交友網站認識並約見一位女子「援交」,而發生性行爲後,聞到私處有異味,他有些不開心及害怕,認爲X「有性病都出來做」,離開時沒向X支付「肉金」500元,是他處理不當。辯方指,X在交友程序上的帳戶名稱是「做你一日的出租女友」,兩人講價後同意以500元金額交易。

辯方律師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又指,閉路電視顯示,X和被告一見面就和被告「攬攬錫錫」,上身傾前,非常主動。而警方拘捕被告搜身時,並沒發現大麻,「smoke嘢」是X編造。

法官張慧玲聽罷雙方陳詞後,向陪審員作出指引,並將於明繼續,陪審團預計明早上退庭商議。

案件編號:HCCC 36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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