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塘和荃灣兩間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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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間食肆分別是位於油塘中心嘉華商場低層地下B166-170號鋪的「城都小巷」及荃灣三陂坊30號地下的「醉潮館」,由即日至11月9日須暫停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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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發言人指,「城都小巷」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七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6400元,署方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而『醉潮館』經營者亦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7月及8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000元,署方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兩間食肆因此須停牌14日。
「城都小巷」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於2021年7月及去年6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200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而「醉潮館」亦因相同違例事項,今年一月及四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500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兩間食肆分別於去年八月及今年六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日。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審計報告發現,食環署沒有妥善根據制度,對部分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風險分類,導致被錯誤歸類為較低風險水平處所。
審計署官網截圖
審計報告。審計署網站截圖
審計報告發現,食環署沒有妥善根據制度,對部分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風險分類,包括在年度評估中,沒有按規定計及處所定罪記錄,有處所被錯誤歸類為較低風險水平處所,導致每次巡查之間相隔的時間較長。
根據指引,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人員須在每年12月31日或之前,更新及批核持牌食物業處所分數記錄。但報告指出,截至去年底,根據風險分類巡查制度評級的食物業牌照有超過3萬4千個,當中超過4成牌照的年度評估記錄在今年才獲批,平均延遲22天,最長延遲約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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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指出,食環署對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的日常巡查需要改善,舉例署方在去年至今年6月,對30個食物業處所進行147次日常巡查,有31%延遲進行,最長延遲49天;在12個處所巡查期間,人員發現無開門營業,但無指引訂明巡查不果是否需要跟進。
另外,審計署檢視 2021年至今年4月的30宗無牌處所個案,發現有三成個案,分區辦事處沒有在指定時限進行首次巡查;其餘進行接近1200次巡查中,部分相隔時間超過規定的1星期,最長達到70天,亦沒有記錄相關原因。
報告認為,食環署今年9月揀選35個處所,發現根據系統記錄,有13個顯示為無牌,但其中9個未列入分區備存名單跟進,因此需要檢視識別無牌處所的做法。
食肆。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審計署建議,食環署要對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年度評估和更新風險程度分類,亦要確保按照食環署的指引所指定的時限和頻次,對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首次和日常巡查,並改善食環署就日常巡查不果的情況所訂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