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下月舉行,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今早(11月6日)入稟司法覆核,挑戰「三會」提名制度違憲。
根據郭卓堅司法覆核申請通知書,指新的選舉制度下,參選人要獲「三會」批准、審查及推介才有資格參選,他質疑這制度,違反《基本法》中香港永久居民有選舉和被選舉權利的規定。
郭卓堅在庭外表示,自己是民主黨永久會員,所以是持份者,相信自己有勝算,要求法庭頒令取消三會提名要求。

郭卓堅。
金牙大狀話,按香港的憲制,特區法院對立法會制訂的法律,並無違憲審查權,新的區議會選舉制度由立法規定,郭卓堅的申請,並無法理依據。
郭卓堅過去一直濫用司法程序,多次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政策,亦多次因敗訴而被判需支付訟費156萬,他拒絕還債,在2020年7月,遭法庭頒令破產。
之後郭卓堅繼續玩司法覆核,並想申請法援代他支付訟費,不過在2022年郭卓堅要求覆核政府判定因醫生違規濫發的2萬張免針紙無效,就曾申請法援被拒。
金牙大狀話,郭卓堅未過破產期,他應該沒有錢打官司,若有錢也應該先還給政府。他要申請法援資助再去打官司,但以他的往績,以及這官司的勝訴機會,看不到政府會批准法援。
他又說,郭卓堅若無法援,作為與訟一方的律政司,可要求郭要先放錢入法庭,才繼續打官司。以免他敗訴後又沒有錢可以賠償訟費。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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