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經調查發現,有部分餐廳透過二維碼及手機應用程式點餐時,收集顧客個人資料,進行用戶追蹤及直接促銷。
私隱專員鍾麗玲。資料圖片
私隱專員鍾麗玲提醒用戶,使用電子點餐服務時留意當中細節,是否設有「不同意」選項,再決定是否接受相關條款。她在電台節目《千禧年代》說,公署調查了60間本地餐廳使用電子點餐的私隱情況,發現不少食肆的相關程式,都有收集顧客的個人資料,用作該公司或關連公司的產品促銷。部分程式預設用戶會同意,但亦有食肆沒設同意與否的選擇。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她表示,私隱條例列明如果要搜集用戶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要獲得用戶的明確同意,如果沒有提供選項屬於違法。公署已對無提供選項的餐廳作出調查,對方表示會跟進。
私隱專員公署日前公布數碼港資料外洩事故調查報告,指源於五項缺失,包括資訊系統欠缺有效偵測措施,個人資料被不必要保留等,要求數碼港兩個月完成有關指示,再向公署提交證據。數碼港表示,會於兩個月內逐步完成私隱專員發出的7項執行通知。
數碼港表示歡迎有關方案,將全力配合有關建議。(shutterstock)
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數碼港董事局主席陳細明表示,數碼港於事故發生後,得到深刻的經驗總結,形容網絡安全是重中之重的基石,已深入調查及作全面檢討,並落實專家建議,成功欄截往後一連串後續攻擊,完成多項改善措施。
數碼港行政總裁鄭松岩表示,數碼港已採取多項措施迅速提升防範黑客攻擊的能力,並已跟進網絡安全專家就資訊系統保安提出的16項建議,完成當中15項,包括提升終端防護軟件,強化偵測網絡攻擊及入侵的能力等。數碼港亦正聯繫及支援受影響人士,包括委託獨立顧問監控暗網,識別受影響人士並提供免費信貸監察服務等。在私隱專員執行指示方面,數碼港已刪除所有已屆一年保留期限的求職者個人資料,以及已屆7年保留期限的離職僱員個人資料等,並聘請獨立第三方資訊保安專家,對資訊系統進行風險評估及保安審計,增加資訊系統保安審計至每年最少一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