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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建東:來的都是客,但誰都不歡迎惡客。

博客文章

吳建東:來的都是客,但誰都不歡迎惡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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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建東:來的都是客,但誰都不歡迎惡客。

2024年03月08日 15:44 最後更新:15:50

文/就是敢言 吳建東

   都知道中國人好客,來做客一般都是美酒好肉招待著,奉為座上賓。當然,客人對主人有應有的尊重,遵守主人家的規矩,自然是相談甚歡,感情融洽。但要是這客人不把自己當客人,反而對主人的事情挑三挑四,甚至是無端指責、惡意抹黑。有的還包藏禍心,想反客為主,妄想霸佔主人家的一切,要當主人家的「太上皇」,這就真的是自己不當自己為客人了。對這種惡客,還能以禮相待嗎?這世上好像誰都不歡迎惡客,誰喜歡家里放進來一頭大灰狼啊?

   最近美國駐香港總領事梅儒瑞 (Gregory May)日前接受彭博新聞社訪問時,大肆抹黑香港特區就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抹黑香港對於網絡安全的管理,更稱釋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可改善香港形象」。但 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 41 條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 55 條的規定,領事官員負有尊重接受國法律規章及不干涉該國內政之義務。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外交官及領事官員在履行職責時遵守基本的專業道德和行為準則,以維護國家之間的和平、友好和合作關係。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原副主任譚惠珠於3月2日接受媒體專訪時指出,梅儒瑞的言論不符合其領事官員的職業操守。

   梅儒瑞的言論不僅達反了這些國際法規定,還對香港特區的 《基本法》第23 條立法進行了大肆抹黑。《基本法》是香港特區的憲法,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作為領事,梅儒瑞應尊重和尋求理解香港的法律和制度,而不是詆毀及抹黑港府。

   此外,梅儒瑞對正在香港特區法院進行的黎智英案安加評論,完全不尊重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和公開審判精神。香港司法部門公正審理黎智英案,得到了社會民眾廣泛支持與讚賞。然而,一些反華政客和機構罔顧事實,顛倒黑白,頻頻借案件攻擊抹黑香港人權法治,其政治用心昭然若揭。

   領事官員在履行職責時應該保持中立和客觀的態度,以促進國家之間的相互理解和合作。他們的職責是維護和保護自己國家公民的利益,同時尊重和遵守訪問國家的法律和規定。梅儒瑞的言論不僅違反了這些原則,也對其作為領事的信譽造成了負面影響。

   難怪自從美國官員就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發表偏頗和具誤導性的言論後,連日來多批香港市民及團體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抗議表達不滿。最令人忍俊不禁的情景是香港的驚蟄日打小人活動,不光銅鑼灣的鵝頸橋有不少香港市民拿起了反中亂港頭目黎智英的頭像來進行「打小人」的儀式,就連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也成為了打小人的「驅瘟」勝地。更有團體去香港政府禮賓處請願,要求禮賓處能夠對梅儒瑞的言論進行檢視,以確定其是否違反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並根據相應的程序對其作出戀處,更應就事件向美國重申尊重國際法和外交準則的重要性。相信這都是香港市民自發對美國駐港機構近期對香港事務的不當干涉和錯誤言論的直接回應。

   我們中國人從古至今都是以好客出名,來到我們中國的人都是有優待的,畢竟遠客而來,我們熱情對待。但前提是客人起碼也要對主人有應有的尊重,先當自己是一個人,尊重他人,尊重規則,主人家的大門才會向你熱情敞開。那你非要當一名惡客,那自然會被掃地出門,如果你連人都不想做,非要做一頭豺狼,那迎接你的就不是美酒,而是獵人和鋼槍了。




就是敢言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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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

蘇嘉樂——黃大仙東分區委員會委員、工聯會社區主任、就是敢言執委

   甲辰龍年的第一個月,筆者先與各位拜個晚年。新的一年,新一屆區議會開始正式運作,做好改善民生工作,特區政府、議會、全港市民共同努力邁向良政善治新局面。唯一令筆者跟耿於懷的是2019年黑暴事件後,香港社會內的撕裂嚴重,至今仍然有境外反中亂港勢力,在不斷阻撓香港社會及經濟的復甦。香港好不容易地從黑暴及疫情這五年走出來,筆者相信全港市民也一樣不希望得來不易的穩定,被隱藏於法網罅隙的不安定因素不斷蠶食破壞!

   新一年,筆者期望特區政府能夠積極作為、以民為本,除了做更多有利改善民生及經濟的措施外,重中之重便是儘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從回歸伊始至今,經過多年探討及咨詢,已是廣為人知的一件香港政策議程,也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但筆者仍然希望政府能對公眾進一步做好解說及宣傳工作,讓廣大市民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有更深入及正確的認知。否則,此消彼長之下,反中亂港勢力通過媒體及網絡,不斷對「立法」污名化、妖魔化,企圖破壞「一國兩制」在港成功實踐的國際聲譽及香港的繁榮穩定。

為此,筆者有三點建議:

1)在對內宣傳教育上,政府可以多下「功夫」,如在全港中學及大專院校內進行國民教育(包含《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讓學生們有國家安全概念,或是要求學校每月按指定要求開設關於國家安全的課程。當然,也可以鼓勵學校舉辦相關主題的課外活動、親子活動,增加學校、老師、學生與家長對該話題的參與度及討論度,從而鞏固學生、老師及家長對國家安全的認知。

2)政府應要求受資助的NGO及團體,甚至以優惠租金租用房屋署位置的團體配合宣傳《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提及此事,使筆者記起,在2019年有慈善團體租用房屋署轄下場地,卻參與黑暴動亂、使屋邨成為黑暴在地區的橋頭堡、聚集點。故筆者還建議,未來在這場地再招標時,也可以加入要求配合政府宣傳政策等內容到標書中,作為附加條件之一。

3)在應對反中亂港勢力抹黑時,可以向國際間各國家、組織、企業及民眾展示,西方主要國家各自的國家安全相關法例。以這些國家的法例條文和執法案例與《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作對比,把事實呈現在國際社會及輿論媒體的面前。讓這些惡意抹黑的國家、勢力雙標嘴臉赤裸裸的暴露在全世界的視野當中。

   當然,以上純粹是筆者的個人建議,從特區政府的角度出發,他們則需要考慮到更多,要兼顧成本、可行性及成效。同時,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在應對「外來攻擊」,公開發聲的時候,也要考慮到中央政府的口徑與立場。而市民作為香港的一份子,也應該充分理解特區政府的難處。但無論如何,任何對香港的輿論攻擊,最終造成損失的都可能會是我們每一位香港市民。所以我們不應該抱著「食花生」的態度去看待這些抹黑和攻擊。有道是「達則兼濟天下」——有心有力的人士,可以配合特區政府、區議會、關愛隊及香港各屆等作宣傳及闢謠;「窮則獨善其身」,一般市民打工仔女要忙於「穩兩餐」,我們則不要輕信、不要傳播抹黑言論,也可主動去多了解《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如此,社會上下一團和氣,萬眾一心,香港必能在你我共同努力下,成功抵禦外侮,再創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