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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區內轉讓登機證助內地居民偷渡加拿大 港人罪成判囚32個月

社會事

禁區內轉讓登機證助內地居民偷渡加拿大  港人罪成判囚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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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區內轉讓登機證助內地居民偷渡加拿大 港人罪成判囚32個月

2024年06月04日 22:00 最後更新:22:51

入境處表示,一名香港居民因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航空公司服務被拘捕及起訴,今日(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2個月。

示意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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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於2020年展開一連串反偷渡行動並成功偵破一宗案件。案件涉及一名香港居民,即被告,串謀他人促使一名內地居民偷渡至加拿大。

示意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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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人員發現被告於2019年在香港與一名中間人接洽,其後獲中間人安排出發到內地的一個機場,於航空公司櫃檯使用其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辦理前往加拿大多倫多的登機手續。被告成功取得登機證後,於機場禁區內將印有其姓名的登機證交予中間人,該中間人其後於同日在機場禁區內將登機證轉交予另一名內地居民。該內地居民其後利用該登機證冒充被告,登上前往加拿大多倫多的航班。

入境處。 政府新聞網圖片

入境處。 政府新聞網圖片

調查期間,被告承認與他人合謀促使該名內地居民以非法手段離境。其後被告被控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航空公司服務的罪名,4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32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

發言人重申:「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

深圳皇崗口岸新聯檢大樓啟用已進入倒數階段,入境處處長郭俊峯接受報章訪問時透露,現階段正積極為各項合作查驗的通關設施進行系統測試、運作測試以及人員培訓等工作,並會全力配合特區政府與深方進行聯合測試和各項演練。

新皇崗口岸入境事務處大廳。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新皇崗口岸入境事務處大廳。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新皇崗口岸啟用後,將採用「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共設置134條「合作查驗」自助通道。郭俊峯指出,新口岸的通關設施數量及設計通關流量,均較現有的落馬洲管制站大幅增加。為應付新口岸的運作需要,除了調任現時屬於落馬洲管制站的人員至新皇崗口岸外,入境處已透過招聘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的員工,以加強人手配置。

入境事務處處長郭俊峯。資料圖片

入境事務處處長郭俊峯。資料圖片

郭俊峯強調,處方會密切留意新皇崗口岸在啟用後實際的通關流量,並採取各項應對措施,包括繼續靈活調配人手、優化工作流程、善用資訊科技,以應付口岸的服務需求,確保出入境檢查服務暢順。

新皇崗口岸

新皇崗口岸

此外,有地產業界人士形容,皇崗已變身「黃金崗」,目前出現「一舖難求」的情況,租金較低谷時期更大幅上漲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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