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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7旬翁搶銀行被捕 出獄1年後再犯案被判坐監10年

大視野

美7旬翁搶銀行被捕 出獄1年後再犯案被判坐監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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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7旬翁搶銀行被捕 出獄1年後再犯案被判坐監10年

2024年06月27日 13:20 最後更新:16:56

美7旬翁2022年犯下銀行搶劫案被判監禁,然而他出獄1年後竟再度搶銀行,被判坐監10年。

美7旬翁搶銀行被判入獄

根據《UPI》的報導,一名名叫約翰·亨利·史塔克(John Henry Stack)的76歲老翁在美國北卡羅來納州和南卡羅來納州犯下銀行搶劫案,他於2022年被判入獄。

2023年獲得「獄後監督」機會

然而,於2023年,他獲得了「獄後監督」的機會,這是一種類似假釋的制度,由法院負責監管受刑人出獄後的行為。但令人意外的是,史塔克在2023年再次搶劫了一家銀行,最終被判處10年的刑期。

示意圖。設計圖片

示意圖。設計圖片

2023年再次搶劫銀行

據報導,2023年3月10日中午,史塔克身穿藍色襯衫和黑色夾克,戴著帽子、太陽眼鏡和口罩,進入南卡羅來納州荷瑞郡艾諾的安德森兄弟銀行。

史塔克將一個枕頭套放在櫃台上,從口袋中拿出一個長柄點火器,聲稱手上有槍。銀行職員看到這種情況後,急忙將2130美元(約16634港元)的現金放進枕頭套中,然後史塔克拿著錢開車逃離現場。

示意圖。設計圖片

示意圖。設計圖片

當局在當天晚上約10點左右追捕到史塔克駕駛的福特Focus車,並在車內發現了他作案時穿著的衣物,同時還有765美元(約5947港元)的現金。

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史塔克在被逮捕後承認了他的犯罪行為。南卡羅來納州的聯邦檢察官阿黛爾·F·博勒斯(Adair F. Boroughs)負責調查此案,他譴責史塔克多次犯罪的行為,認為其對社區安全構成威脅。最終,法院判處史塔克10年的有期徒刑。

Getty示意圖

Getty示意圖

港鐵月台10分鐘手提電話連環搶劫案,警方拘捕一名24歲本地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左)及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左)及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和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現向傳媒簡報案情。。吳綺淇表示,兩案分別發生在荔景及美孚港鐵站發生。

第一宗案件發生於16日晚上8時15分,一名中國籍男子在荔景港鐵站月台上,趁列車車廂關門前的瞬間,伸手入車廂內搶去一名當時站近車門的女乘客手上的手提電話,然後逃走。約10分鐘後,同一名賊人在美孚港鐵站月台上,以相同手法搶去另一名女乘客手上的手提電話後逃走。

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右)發言。

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右)發言。

黃浩原督察表示,警方接獲案件舉報後,葵涌分區特遣隊及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人員迅速展開調查。警方人員透過向受害人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警隊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成功鎖定疑犯身份,並於今日(4月17日)早上,在油塘區拘捕一名24歲姓顏本地男子,罪名為「搶掠」,亦成功尋回案中被賊人搶去的手提電話及犯案時所穿的衣物。該名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吳綺淇呼籲,指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如干犯相關罪行,一經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及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展示證物。

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及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展示證物。

此外,警方亦呼籲市民應時刻保持警覺,在公共地方,例如港鐵站月台,應留意身邊可能發生的危險,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避免成為賊人的目標。市民如發現任何可疑人士或情況,應立即通知港鐵職員或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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