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月台10分鐘手提電話連環搶劫案,警方拘捕一名24歲本地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左)及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和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現向傳媒簡報案情。。吳綺淇表示,兩案分別發生在荔景及美孚港鐵站發生。
第一宗案件發生於16日晚上8時15分,一名中國籍男子在荔景港鐵站月台上,趁列車車廂關門前的瞬間,伸手入車廂內搶去一名當時站近車門的女乘客手上的手提電話,然後逃走。約10分鐘後,同一名賊人在美孚港鐵站月台上,以相同手法搶去另一名女乘客手上的手提電話後逃走。
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右)發言。
黃浩原督察表示,警方接獲案件舉報後,葵涌分區特遣隊及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人員迅速展開調查。警方人員透過向受害人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警隊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成功鎖定疑犯身份,並於今日(4月17日)早上,在油塘區拘捕一名24歲姓顏本地男子,罪名為「搶掠」,亦成功尋回案中被賊人搶去的手提電話及犯案時所穿的衣物。該名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檢獲的證物。
吳綺淇呼籲,指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如干犯相關罪行,一經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及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展示證物。
此外,警方亦呼籲市民應時刻保持警覺,在公共地方,例如港鐵站月台,應留意身邊可能發生的危險,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避免成為賊人的目標。市民如發現任何可疑人士或情況,應立即通知港鐵職員或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