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一名63歲男子在北角被一位女子兜搭,其後被帶到梯間遭劫去3200港元。警方接報後展開調查,7月30日在羅湖邊境以「盜竊」罪拘捕一名57歲內地女子。
東區警區刑事調查第二隊高級督察霍立苡表示,警方7月18日下午1時40分接報,一名63歲男子被一名女子帶到北角道及春央街交界一幢唐樓的後樓梯,該名女子隨即搶去受害人身上現金3200元,並沿北角道往英皇道方向逃去,受害人於是報警。案件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第二隊跟進。
東區警區刑事調查第二隊高級督察霍立苡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翻查區內大量閉路電視紀錄,鎖定一名懷疑涉案的57歲內地女子。7月31日,該名女子嘗試由羅湖離開香港時,被警方以涉嫌搶掠拘捕。警方起回3200元現金贓款,以及女子在案發時攜帶的斜孭袋,女子暫時被扣留調查。
調查顯示,該名被捕女子當日疑向受害人聲稱提供不雅服務,以引誘受害人至大廈梯間搶掠。事件中,受害人沒有受傷,毋須送院治理。
警方重申,盜竊罪屬於非常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又呼籲市民應多加留意同類型的搶掠案件,尤其是年長人士,如有陌生人主動提供不同服務,並帶到陌生地方,應保持警惕,如有懷疑應立即報警。
7月31日,警方在羅湖邊境拘捕該名涉案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