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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不作供 4名涉強姦二級懲教助理獲撤控

社會事

女事主不作供 4名涉強姦二級懲教助理獲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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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不作供 4名涉強姦二級懲教助理獲撤控

2024年08月12日 21:55 最後更新:23:35

4名二級懲教助理涉嫌在23年於一派對房間內性侵犯31歲醉酒女子,4人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交付高等法院審判程序。

懲教署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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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女事主決定不作供,控方認為沒有達至定罪的機會,申請對4名被告撤控,裁判官曾宗堯下令撤控。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23歲黃朝豐、27歲鍾皓林、31歲麥潤良,3人同被控於2023年7月9日在尖沙嘴美麗都大廈某單位強姦女子X,29歲袁嘉鍾其後被起訴同一控罪。

就黎智英案的裁決,懲教署回應表示,會一如既往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為己任,竭力防範及打擊獄中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會繼續與相關執法部門保持緊密合作,嚴防監獄成為反中亂港的基地。

懲教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懲教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懲教署又強調,會堅定不移依法做好羈管工作,同時會恪守一視同仁原則,繼續為在囚人士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

懲教署表示,會繼續為在囚人士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資料圖片

懲教署表示,會繼續為在囚人士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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