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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服刑男子以50萬行賄律政司檢控官尋求干擾審訊 判囚10個月

香港電台

正服刑男子以50萬行賄律政司檢控官尋求干擾審訊 判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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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服刑男子以50萬行賄律政司檢控官尋求干擾審訊 判囚10個月

2024年09月19日 19:11 最後更新:19:40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囚犯,控告他以50萬元行賄一名律政司檢控官,尋求對方協助干擾其另一宗刑事案件的審訊。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
  
40歲被告高衛健,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賄賂牴觸社會核心價值,被告守法意識薄弱,並有不同刑事紀錄,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三份一刑期,判囚10個月,與被告涉及的其他案件分期執行。
  
案發時被告正在赤柱監獄服刑,他同時牽涉一宗將於區域法院審訊的欺詐案。去年2月底,被告在獄中要求寄出掛號信件予律政司一名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內附手寫信的影印本。案情透露,被告在信件中提出,會向該名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提供賄款50萬元,尋求對方協助干擾欺詐案的司法程序,隱瞞其他罪犯有份參與該案及其犯罪行為,並協助欺騙法庭,令法庭相信被告獨自犯案而結案。

該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收到信件後向管理層匯報事件,律政司即時把個案轉介廉署。律政司及懲教署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醫務衞生局公布,將延展「支援粵港澳大灣區醫院管理局病人先導計劃」一年,至明年3月31日,以便利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可選擇於粵港澳大灣區指定協作醫療機構接受資助診症服務。

在延長的先導計劃下,如果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每次接受港大深圳醫院指定門診診症服務的醫療費用為人民幣100元或以上,該病人需共付人民幣100元,經醫管局核實指定享有豁免醫療費用人士除外,餘下的醫療費用差額便由先導計劃資助,上限為每年人民幣2000元,有關資助的使用期為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先導計劃在2023年5月推出,旨在為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提供多一個自選的服務途徑,目前適用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至今年2月底,累計超過6000名合資格的病人參加,當中逾6成為65歲或以上長者。根據港大深圳醫院去年11月進行的病人問卷調查,逾9成受訪者對服務表示滿意。

先導計劃現有病人如有意繼續參加計劃,可透過現行途徑由港大深圳醫院根據其醫管局覆診預約的門診類別,在港大深圳醫院對應的科室預約診症,並須在接受資助診症服務前,於港大深圳醫院填妥確認繼續參與的聲明;病人如無意繼續參加先導計劃,並希望返回香港在醫管局門診覆診,可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

至於從未參與先導計劃的合資格醫管局病人,或曾參與該計劃但需要更新個人資料的人士,則可由明日起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申請。

當局說,所有參加先導計劃的醫管局病人須登記醫健通,病人可按需要於港大深圳醫院接受診症前透過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的「跨境健康紀錄」功能,申請過去三年存放在醫健通的電子健康紀錄,並授權醫護人員在就診時瀏覽,以助診斷和治療。

編輯:黃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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