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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越南籍人士經營無牌食肆售賣貓狗肉判囚17個月2星期

香港電台

3名越南籍人士經營無牌食肆售賣貓狗肉判囚17個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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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越南籍人士經營無牌食肆售賣貓狗肉判囚17個月2星期

2024年09月27日 13:39 最後更新:14:30

一個越南籍家庭4名成員,今年2初在旺角上海街無牌經營食肆並出售貓狗肉,4人被控「售賣狗肉作食物」等罪,其中3人早前認罪,餘下1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定罪脫。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3名認罪被告判入獄17個月2星期。

認罪的3名被告,年齡由26歲至50歲;至於16歲的第四被告則獲判無罪。4人分別是夫婦、兒子及女婿關係。

裁判官朱文瀚表示,3名被告初犯並第一時間認罪,但控罪性質嚴重,涉及5.4公斤狗肉及4公斤貓肉, 即涉及多隻可憐貓狗,而且案情特殊,他們非法入境並經營無牌食肆、非法售賣貓狗肉,加重了罪行的嚴重性。

涉案餐廳內的陳設與一般食肆無異,只是受面積所限規模較細,涉案餐廳只招待說越南語的熟客,案件難以被偵破。法官就3名被告觸犯《入境條例》,以判監24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認罪獲扣減3分1刑期,各被告判監16個月。至於被告所犯的《貓狗規例》罪行,法官說適合判即時監禁,以示阻嚇性及警惕性。3人因《貓狗規例》罪行被判的3個月刑期中,部分分期執行,最終各被告判監17個月2星期。

辯方求情指,26歲被告及時認罪,案發時無收取報酬下幫助岳丈,亦不熟悉香港法律,不知道香港禁止吃貓狗肉。至於50歲被告,同樣及時認罪,在警誡下已招認,亦不知道香港禁止吃貓狗肉。

案情指,漁護署今年2月7日接報,得悉上海街有一家餐廳販賣狗肉,其後到該場所「放蛇」,購買越南菜餚及外賣蒸狗肉,合共千多元。職員觀察到現場有菜單顯示狗肉和貓肉等,並有手寫賬單列出金額。漁護署聯同食環署及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檢獲大量懷疑狗肉和貓肉,於是拘捕均持「行街紙」的4名被告。在警誡下,50歲被告承認3個月前經營該餐廳,販賣狗肉和貓肉,但否認自己宰殺貓狗,辯稱每月從越南海員購買這些肉類。

醫務衞生局公布,將延展「支援粵港澳大灣區醫院管理局病人先導計劃」一年,至明年3月31日,以便利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可選擇於粵港澳大灣區指定協作醫療機構接受資助診症服務。

在延長的先導計劃下,如果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每次接受港大深圳醫院指定門診診症服務的醫療費用為人民幣100元或以上,該病人需共付人民幣100元,經醫管局核實指定享有豁免醫療費用人士除外,餘下的醫療費用差額便由先導計劃資助,上限為每年人民幣2000元,有關資助的使用期為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先導計劃在2023年5月推出,旨在為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提供多一個自選的服務途徑,目前適用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至今年2月底,累計超過6000名合資格的病人參加,當中逾6成為65歲或以上長者。根據港大深圳醫院去年11月進行的病人問卷調查,逾9成受訪者對服務表示滿意。

先導計劃現有病人如有意繼續參加計劃,可透過現行途徑由港大深圳醫院根據其醫管局覆診預約的門診類別,在港大深圳醫院對應的科室預約診症,並須在接受資助診症服務前,於港大深圳醫院填妥確認繼續參與的聲明;病人如無意繼續參加先導計劃,並希望返回香港在醫管局門診覆診,可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

至於從未參與先導計劃的合資格醫管局病人,或曾參與該計劃但需要更新個人資料的人士,則可由明日起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申請。

當局說,所有參加先導計劃的醫管局病人須登記醫健通,病人可按需要於港大深圳醫院接受診症前透過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的「跨境健康紀錄」功能,申請過去三年存放在醫健通的電子健康紀錄,並授權醫護人員在就診時瀏覽,以助診斷和治療。

編輯:黃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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