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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李家超:判決清晰顯示做專業新聞工作絕對獲法律保障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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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李家超:判決清晰顯示做專業新聞工作絕對獲法律保障

2024年09月28日 12:39 最後更新:14:10

《立場新聞》母公司及兩名前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區域法院法官日前裁定前總編輯鍾沛權監禁21個月、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減刑後毋須服刑,當庭釋放,母公司則判罰款。行政長官李家超說,今次法庭裁決,清楚道出對新聞自由的保障,只要是做專業的新聞工作,香港的新聞自由會獲得充份保障。

李家超早上到沙田區視察後會見傳媒,他回應有關《立場新聞》案判決時說,法庭明確講出案件涉及有人利用傳媒平台發放有煽動憎恨的文章,導致市民對政府政策,可能以不合法途徑去改變依法制訂的制度,這些都是嚴重罪行,亦表示被告人根本不是做新聞工作,只是把新聞這個平台作為工具。

他認為,只要大家細心看判詞便會知道當中提及新聞工作受保障的原則,包括新聞工作必負責任以新聞作業原則,真誠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新聞工作絕對可獲依法保障。

李家超又指,今次判決清晰告訴大家,可以更投入按新聞道德和操守工作,不要被人破壞專業標準,是肯定了專業和正當的新聞工作。他說,當局亦希望通過更多清晰的判決標準,令社會對日後有關法律的原則和定義更清晰,呼籲新聞工作者細心閱讀今次《立場新聞》案的判決內容,會更覺得新聞工作受到保障。

醫務衞生局公布,將延展「支援粵港澳大灣區醫院管理局病人先導計劃」一年,至明年3月31日,以便利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可選擇於粵港澳大灣區指定協作醫療機構接受資助診症服務。

在延長的先導計劃下,如果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每次接受港大深圳醫院指定門診診症服務的醫療費用為人民幣100元或以上,該病人需共付人民幣100元,經醫管局核實指定享有豁免醫療費用人士除外,餘下的醫療費用差額便由先導計劃資助,上限為每年人民幣2000元,有關資助的使用期為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先導計劃在2023年5月推出,旨在為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提供多一個自選的服務途徑,目前適用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至今年2月底,累計超過6000名合資格的病人參加,當中逾6成為65歲或以上長者。根據港大深圳醫院去年11月進行的病人問卷調查,逾9成受訪者對服務表示滿意。

先導計劃現有病人如有意繼續參加計劃,可透過現行途徑由港大深圳醫院根據其醫管局覆診預約的門診類別,在港大深圳醫院對應的科室預約診症,並須在接受資助診症服務前,於港大深圳醫院填妥確認繼續參與的聲明;病人如無意繼續參加先導計劃,並希望返回香港在醫管局門診覆診,可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

至於從未參與先導計劃的合資格醫管局病人,或曾參與該計劃但需要更新個人資料的人士,則可由明日起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申請。

當局說,所有參加先導計劃的醫管局病人須登記醫健通,病人可按需要於港大深圳醫院接受診症前透過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的「跨境健康紀錄」功能,申請過去三年存放在醫健通的電子健康紀錄,並授權醫護人員在就診時瀏覽,以助診斷和治療。

編輯:黃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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