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民上載照片至社交平台,指多架停在行車通道的九巴被抄牌,引起網民熱議。
美田邨巴士總站多架巴士被抄牌
從facebook群組「香港交通及突發事故報料區」照片可見,交通督導員在大圍美田邨巴士總站於停泊巴士前埋頭抄牌,並將告票放置於巴士的水撥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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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道路或行人造成不必要的障礙
告票違例事項編號為01,亦即違反了香港法例第237章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4條,停泊的方式相當可能對道路造成不必要的障礙, 或對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士造成不必要的危險。
有法必執 VS 走火入魔
有網民差重點笑「張告票可以攝到咁高,嗰下先係技巧」,但同時網上掀起依法執法或走火入魔的討論。有人批評該交通督導員執法過嚴「走火入魔」、「巴士總站唔俾泊巴士咁仲叫咩巴士總站?」、「巴士總站嚟,我話X知你打橫泊啦,唯一阻到嘅咪又係巴士」;但也有網民指出,巴士停泊在非指定月台或泊車位,理論上仍是行車通道,故屬違泊行為,「違泊就係違泊」,交通督導員的執法「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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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埋單 VS 公司負責
有網民嘆氣「唔怪之得巴士要加價」、「最後都係乘客埋單」,調侃「發窮惡」、「係咪想重演埋正站先上落客」、「巴士集體返廠,到時睇下塞爆邊個」;但有人亦認為罰單應由巴士公司負責,車長毋須承擔個人責任「埋單」。亦有人估計是隔離小巴或的士司機投訴才會入去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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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強調需短暫停泊讓車長休息 要求運輸署跟進
九巴表示相關巴士停泊的位置屬巴士總站運作範圍,並無阻塞現場交通。巴士營運需於班次開出之間在巴士總站內短暫停泊巴士,讓車長休息或用膳,已就事件向運輸署反映意見,及要求署方跟進。
打擊交通違例事項行動 警已發8張「牛肉乾」
警方稱沙田警區人員26日約下午1時在香粉寮街一公共運輸交匯處進行打擊交通違例事項行動,向的士、小巴及專利巴士發出共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日前是聖誕節,許多人都已準備好與親友聚會並互換禮物。一位女生在社交平台發文,直呼自己抽到「最強聖誕交換禮物」。原來有人靈機一動,將早年網上爆紅的「可樂之光」事件為靈感,準備了一堆罐裝飲料和瓶裝水,還特意用保鮮盒裝不足一罐的飲品當作禮物,逗得網民笑到不行。
一名女生在社交平台發文,直呼自己抽到「最強聖誕交換禮物」。資料圖片
聖誕換禮還原「可樂之光」爆笑事件
樓主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帖,興奮表示「我願稱之為最強聖誕交換禮物」。從她分享的照片可見,有人參加聖誕交換禮物時準備了多罐飲料及瓶裝水,甚至把不到一罐的飲品倒進保鮮盒,乍看之下好像沒什麼,但她再補上一張當年瘋傳的對話截圖,瞬間讓不少香港人爆笑。
聖誕換禮還原「可樂之光」爆笑事件。當事人帖文截圖圖片
早年流傳船家訂飲品烏龍事件
事關這份禮物的創意其實來自多年前的一樁趣事。當事有人要在魚排舉辦活動,便向船家訂購飲料,在WhatsApp列出清單:「1.48枝330ml水;2.36罐正常Coca Cola;3.24盒檸檬茶;4.24盒菊花茶;5.24罐寶礦力;6.18罐玉泉忌廉;7.6罐Coke Light」,小數點前是項目編號,後面才是實際數量。
早年流傳船家訂飲品烏龍事件。當事人帖文截圖圖片
船家誤把小數點前後數字連在一起看
可能因為訊息沒空格,船家直接把小數點前後數字合併解讀,困惑地留下語音,「我其實查咗好耐字典,我查到你哋7.6罐嗰度係叫可樂之光,但係我哋無可樂之光呢個產品,你可唔可以轉第二樣嘢呢」。
事件從此被網民戲稱「可樂之光」
船家後來才醒悟,再發語音自嘲「好大鑊呀宜家搞到,全城都講緊呢個話題,1.48,2.36大鑊喇,宜家我個仔載我去睇精神科呀要」。當時這段對話和語音在網上瘋傳,事件從此被網民戲稱「可樂之光」,直到現在仍常被拿出來回味。
網民讚:有得飲之餘仲送保鮮盒
網民看完狂讚送禮者創意爆棚。資料圖片
網民看完狂讚送禮者創意爆棚,「有料」、「出色」、「傑出的潮文現實化」、「真係大癲!」、「幾有心」、「絕對最強」、「睇到啲保鮮盒就知你地real癲」、「幾實用,有得飲之餘仲送保鮮盒」、「想要了」,還有人打趣「抽到嗰個要去睇精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