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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報告確勞笑鳳認知障礙 官恩娜母被指安排「假契仔」操控媽媽

社會事

醫療報告確勞笑鳳認知障礙 官恩娜母被指安排「假契仔」操控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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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報告確勞笑鳳認知障礙 官恩娜母被指安排「假契仔」操控媽媽

2024年10月03日 22:42 最後更新:02月05日 00:21

藝人官恩娜母親涉及的爭產案繼續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首被告馮明業出庭作證,多次推翻自己早前呈交的自辯書的內容。又說契媽勞笑鳳自稱接受白內障手術後,80歲高齡才是人生的開始。原告代表律師舉出多項疑點,指馮明業受第二被告麥銀麗擺佈,以「假契仔」身份操控證實患有認知障礙的勞笑鳳。

周四聆訊結束後,馮明業坐在庭外逾25分鐘,由一名女子陪同離開。

周四聆訊結束後,馮明業坐在庭外逾25分鐘,由一名女子陪同離開。

證人探姨媽全程受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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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聆訊結束後,馮明業坐在庭外逾25分鐘,由一名女子陪同離開。

周四聆訊結束後,馮明業坐在庭外逾25分鐘,由一名女子陪同離開。

周四聆訊結束後,馮明業坐在庭外逾25分鐘後離開。

周四聆訊結束後,馮明業坐在庭外逾25分鐘後離開。

周四聆訊結束後,馮明業由一名女子陪同離開。

周四聆訊結束後,馮明業由一名女子陪同離開。

原告麥家三姊妹到庭聽審,不時就馮明業證詞作出反應。( 巴士的記者攝 )

原告麥家三姊妹到庭聽審,不時就馮明業證詞作出反應。( 巴士的記者攝 )

原告麥家三姊妹到庭聽審,麥美華(粉色衫)及大姊麥銀娣(右)。( 巴士的記者攝 )

原告麥家三姊妹到庭聽審,麥美華(粉色衫)及大姊麥銀娣(右)。( 巴士的記者攝 )

原告代表律師在開庭先傳召證人吳永新、即勞笑鳳妹妹勞甘鳳兒子作供,他說最後一次見姨媽是在 2014 年 2 月到 4月之間,當天才知勞與馮同住。馮由屋苑出來接他,印象馮是司機,之後是助手,多次見勞同時會有馮出現。

勞投訴「成日要簽紙」

入到屋內,吳感覺氣氛凝重,馮看來不似是助手或司機的身份,坐在吳對面,非常留意他們講話,吳指全程就她像被監視。吳又說勞在談話中投訴,「成日要簽名,唔知簽啲咩野?」不過,吳承認勞的精神尚可,沒有投訴被威逼或恐嚇。

周四聆訊結束後,馮明業坐在庭外逾25分鐘後離開。

周四聆訊結束後,馮明業坐在庭外逾25分鐘後離開。

馮與麗一起炒股否認是密友

辯方之後傳召第一被告馮明業作供,馮穿黑色西裝,回應控方提問,透露 2009 年退休,強調財政穩健,但以 1,000 元象徵式租金,租住大姊麥銀娣元朗一間村屋,從而認識次被告麥銀麗,兩人一起炒股票,但否認雙方是密友。

周四聆訊結束後,馮明業由一名女子陪同離開。

周四聆訊結束後,馮明業由一名女子陪同離開。

長年與阿麗及丈夫同住一屋

馮說每天都會到阿麗屋企食飯,和阿麗和丈夫現在一起居於萬豪居,又說官仲銘已搬出萬豪居, 入往勞笑鳳死前僅有的物業鳳凰閣。馮指契媽生前吩咐照顧麥銀麗,因為其丈夫事業忙,經常不在港,阿麗本身患有抑鬱症。

馮指契媽手術後仿似重生

談及勞笑鳳生前的財務問題,馮指她從不用櫃員機或銀行卡,律師翻查資料,指與馮早前提交的抗辯書有別。馮又指勞做完手術後仿似重生,自稱生命自80 歲才開始。不過控方指 2011 年阿麗和馮帶勞睇精神科醫生,根據姓陳的醫生的報告,勞過份緊張、焦慮、情緒不穩,經常喊,及非常擔心會遺失身份證。

原告麥家三姊妹到庭聽審,不時就馮明業證詞作出反應。( 巴士的記者攝 )

原告麥家三姊妹到庭聽審,不時就馮明業證詞作出反應。( 巴士的記者攝 )

醫生報告指勞認知障礙

醫生當時還為勞做了簡短智能測驗,指她答不出年份,不知自己身在何處,有認知障礙。但馮指上述問題全因白內障,又說醫生指如不做手術,一個星期後就會盲。控方又引用聖德肋撒醫院檢驗報告,確認勞有精神問題幾年,但沒有食藥。馮全部否認,指問題根源來自白內障。

帶母親返故居施下馬威

原告代表律師指阿麗及馮有一天突然帶母親返回灣仔故居,勞當時爆喊,要求返回雞嶺,害怕被女兒遺棄,指控這是阿麗施下馬威,進一步操控母親,馮指絕無其事。另外,控方引用北區醫院報告,指勞腰痛入院後,被驗出有抑鬱,再轉介老人精神科,進一步確定她有精神問題。

原告麥家三姊妹到庭聽審,麥美華(粉色衫)及大姊麥銀娣(右)。( 巴士的記者攝 )

原告麥家三姊妹到庭聽審,麥美華(粉色衫)及大姊麥銀娣(右)。( 巴士的記者攝 )

刻意取走電話切斷對外聯繫

勞獨居灣仔時有手機,但入住雞嶺後手機被二女阿麗攞走,屋內沒有固網電話,原告代表律師指阿麗的目的是阻止其他親人接觸母親。陳嘉信法官亦質疑為何馮多次阻撓原告三姊妹見母親,馮無言以對。

忽然上契家人全不知情

談及上契問題,馮答當天麥銀麗丈夫官有權突發其想,要在尖沙咀食晚飯兼進行上契儀式,馮說大約十日後左右,勞向他送贈勞力士手錶,銀筷子、碗等作為上契禮身。原告代表律師質疑馮提交的禮物相片,可以在網下載,直指阿麗策劃以「假契仔」貼身監控母親,從而掠奪她名下所有財產。勞與馮根本沒有上契,當晚晚餐竟然沒有拍照,眾姊妹亦不知多了一個「契細佬」。馮否認,指有手錶收據以及片段,證明他當日戴上勞送贈的勞力士。案件周五再聆訊,馮明業繼續接受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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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海關時任高級關員以載有虛假陳述的表格,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星期。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判刑時指,43歲被告的行為違反公務員誠信,影響公眾對公務員體系信心,判刑須具阻嚇性,法庭必須判處被告監禁。被告另被頒令須向政府賠償逾10萬元,即被告因從事外間工作獲取的薪金。

案情透露,被告李桂華於2022年3月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在表格上報稱自己於申請前約1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但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提出申請前,於2021年中至2022年初,曾先後99次參與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從而獲取薪金共逾10萬元。

香港海關。

香港海關。

另外,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候命工作安排,要求海關人員需留在家中候命,並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被告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被編配在家工作,期間她先後28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外間工作,並獲取薪金共逾8800元,但被告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並藉此詐騙海關不扣減其薪金共逾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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