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施政報告》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今年就提出規管框架,合規格的劏房可以登記為「簡樸房」,標準是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樓底有高度要求等。現時不符合相關規格的劏房業主,必須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找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否則將之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特首李家超強調,不合標準的劏房會逐步被取締而減少,直至「清零」。
不過,法例設寬限期,讓已登記業主享寬限期,寬限期過後業主繼續出租不合標單位便屬違法。消息指,當局傾向重罰,包括監禁及罰款,因必須具阻嚇性。而新進入市場的就必須申請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才可出租,不會有寬限期。
據政府估計,現約有11萬戶居於劏房,約三分之一不合規,當中約4成劏房租戶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如單位被取締,政府需要有安置安排。
據政府估計,現約有11萬戶居於劏房,約三分之一不合規。
不少人都有疑問,為何將「簡樸房」面積定於不少於8平方米?中大劉佐德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兼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太量認為,「簡樸房」的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即約86平方呎,其實是「睇餸食飯」的最低標準,否則以現存劏房面積而言,相信立法後,很多人將「無屋住」,「就好似最低工資咁,這是社會底線」,未來可望逐步提升。
據2021年香港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僅得16平方米,遠低於全球標準,亞洲城市如首爾、新加坡及台北等的人均面積為30至35平方米。莊教授話,「簡樸房」不少於8平方米,即等於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的一半,「可能估計住一至兩人,一張床加廁所已佔了約一半」,是最基本生活要求。
至於無須設獨立廚房,他認為,因居民可出外飲食,而且廚房要明火煮食,需要加設防煙門等消防配套,相信業主不願花錢,要符合防火標準,較難實現。新標準規定必須有窗,不能是「黑房」或「黑廁」,窗戶不可以面向光井,莊教授認為,這是基本要求,否則「差過瞓街」。
「簡樸房」無須設獨立廚房,但必須有廁所及窗,不能是「黑房」或「黑廁」。
當局稍後會訂立一套「簡樸房」的登記制度,消息人士指,業主只需提供簡單資料,便可獲得合理寬限期,期間政府不會執法取締,作為吸引登記的誘因。而業主填寫表格交給相關部門登記後,需自費聘請專業人士作認證,政府不會給予津貼,政府希望借助市場力量,而非由政府部門逐個單位認證,相信市場有足夠專業人手承接。
莊太量認為,相關認證和登記制度,將發揮最大效用,因「劏房」問題長久而來缺乏透明度,政府無法準確得悉全港有多少劏房,只能「靠估」,若現有劏房業主要「過渡」,爭取寬限期來進行改動,便必須先登記,從而令政府掌握了「劏房」名冊,對日後政府推行相關政策,如安排居民「上樓」,或者由關愛基金去做扶貧等,都有名冊依據。
另一方面,有登記名冊後,市場透明度便大增,基層市民可取得更多市場資訊,業主在競爭加劇下,亦不敢貿然狂加租。
莊教授估計,相關取締的寬限期約為2至3年,因為業主要裝修改動以符合標準,惟市場上仍有人會冒險不願改,寧願減租也不願花錢,故舉報違規制度和罰則很重要。
當局將於12月會就此進行為期2個月諮詢,目標是明年把立法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
高人話,「告別劏房」是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於2021年提出、特區政府最大的民生任務之一,惟這個「老大難」問題糾纏多時,今次《施政報告》終以具體著墨,定出取締的方案,踏出一大步,外界基本反應正面。學者也認為在當局深思熟慮下建議的方案,實際可行,冀在各方配合下,令本港成為真正的宜居城市。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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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將會在下周一宣判。
該案自2023年12月開審,經歷156日審訊,期間控方傳召多名《蘋果》前高層,包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前《蘋果》論壇版主筆楊清奇,還有2名「重光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最後控辯雙方於 8月28日完成9天結案陳詞。
本案被告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而黎智英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此案為本港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國安案件。而在庭審期間,案情透露了黎智英的「外部聯繫」,包括與美國高官、外國政客關係密切。控方指黎智英不單訪美游說、並透過文章及訪談節目提倡制裁中國大陸及香港;即使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亦透過尋求美國支持,續要求國際對中國施壓。
黎智英在2019年曾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及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會面,促美國政府對中國大陸及香港實施制裁。控方又指黎智英於2020年5月5日涉刑事恐嚇案獲准保釋,保釋條件為不得離港,但黎在2020年6月12日到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便離港赴美探望身處紐約的女兒及剛出世的孫女,但實為跟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等官員會面;黎庭上承認在《國安法》生效後仍與彭斯會面是愚蠢,但強調沒提及制裁事宜。
黎又與常邀請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基恩作其直播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嘉賓,又承認曾在2013年至2017年支付共176萬元予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控方指黎是聘用伍夫維茲來影響美國對華政策。
黎智英又承認自費出資1490萬港元贊助並安排伍夫維茲及基恩4度訪台,與時任台灣領導人蔡英文會面,以讓蔡英文了解美國特朗普政府對台的立場。黎亦透過台灣《蘋果日報》向蔡英文的「左右手」江春男支付逾100萬港元,更表示自己是「受益於台灣的人」。
控方質疑黎智英的得力助手Mark Simon在美政界人脈極廣,可為黎安排與彭斯及卿蓬佩奧會晤,又曾於2019年9月被邀到華盛頓出席參議院舉行關於東亞問題的聽證會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會議,甚至可參與美國安委會議,而國安委對哪些人應被列入《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名單,也有清晰概念。
另蓬佩奧助手Mary Kissel亦跟黎智英認識超過10年,在安排黎2019年見蓬佩奧時扮演重要角色,包括如何讓蓬佩奧了解協助香港抗爭運動,Mary Kissel更向黎建議可提及制裁中共和香港領導人的子女。
而黎智英亦曾聘用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介紹他認識美國的參眾議員及白宮人士 。控方曾指2020年5月惠頓曾建議美國利用《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制裁時任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
此外,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亦為黎出謀獻策。2019年3月陳方安生與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莫乃光訪美,與彭斯及美國國安委人員會面,郭明瀚曾建議陳太到國會山莊時尋求國際社會反對北京對修訂《逃犯條例》。另黎又著郭明瀚參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訪美行程,因郭明瀚為民主黨人,可在美國會提出《逃犯條例》議題。郭明瀚於2019年6月更成立一個包括他自己、黎智英、Mark Simon及李柱銘的WhatsApp群組,4人常在群組「交流」時政。
除了「美國線」外,黎智英自辯時亦亦自爆其牽涉的「英國線」人脈,包括「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及前港督彭定康等。
黎智英承認曾捐贈2萬英鎊予「香港監察」,又透過羅傑斯認識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奧爾頓曾於2019年11月到香港參加區議會選舉「監選團」,當時他計劃與60名資深政客向英國國會呈交聯署信,建議若港人人權遭侵犯,英國給予港人第二公民身份,又提到前港督彭定康及英國前外相聶偉敬發起反對《國安法》聯署聲明。
至於裴倫德,則是奧爾頓勳爵的助手,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執行董事,黎一直辯稱他不知道有此組織,僅在從犯證人李宇軒在庭上作供時才首次聽聞。控方則指裴倫德與「重光團隊」(SWHK)關係密切。
控方在結案陳詞指出,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後仍持續勾結外國,即使沒直接請求制裁,但他曾評論或贊同制裁,又對中國及中國共產黨作虛假描繪,提出「香港已完蛋」、鼓勵美國撤銷香港特殊地位等,已構成「請求」制裁,而只要提出「請求」,即屬犯罪。
最後要由法庭裁決,是否接受控方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