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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杜兆才受賄罪成 一審被判入獄14年

兩岸

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杜兆才受賄罪成 一審被判入獄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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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杜兆才受賄罪成 一審被判入獄14年

2024年12月13日 18:38 最後更新:12月14日 20:41

國家體育總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足球協會原黨委書記、副主席杜兆才受賄案,在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杜兆才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

杜兆才。微博圖片

杜兆才。微博圖片

法院又對其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杜兆才被指在2012年至2022年,先後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黨委書記、主任,中國田徑協會副主席、秘書長,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成員、局長助理、副局長,中國足球協會黨委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賽事承辦、人事安排、球員轉會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41萬多元。

杜兆才被判入獄14年。新華社圖片

杜兆才被判入獄14年。新華社圖片

法院認為,杜兆才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

廉署21日落案起訴一名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控告他涉嫌貪污收賄15萬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涉案人士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涉及廉署及證監會有關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

3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38歲被告譚卓彥,是港交所上市部資訊科技組前助理副總裁,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另外兩名分別38歲和39歲被告周子剛和鄧慶俞,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廉署早前接獲證監會轉介牽涉內幕交易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聯合調查。調查發現,案發時譚卓彥因工作需要而獲授權取閱港交所相關電郵,當中包含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機密資料及文件,有關資料僅限指定上市部人員於執行公務時取用,並且不得向未經授權人士披露。

廉署說,譚卓彥涉嫌於去年6月和12月,從周子剛接受兩筆賄款共15萬元,以向對方披露他從港交所電郵系統非法獲取與股價相關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被告,就涉嫌於今年3月,就周子剛懷疑涉及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中作出一系列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當中周子剛涉嫌指示鄧慶俞保管共約390萬元現金、兩隻總值逾100萬元的手錶及一部手提電話,並干擾鄧慶俞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運作,藉以影響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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