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原黨組書記、部長唐仁健受賄案,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唐仁健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農業農村部黨組書記、部長唐仁健。 國新辦圖片
唐仁健並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唐仁健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唐仁健利用擔任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超過2億6800萬元人民幣。
唐仁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微博圖片
法院認為,唐仁健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具有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對他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廉署21日落案起訴一名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控告他涉嫌貪污收賄15萬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涉案人士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涉及廉署及證監會有關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
3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38歲被告譚卓彥,是港交所上市部資訊科技組前助理副總裁,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另外兩名分別38歲和39歲被告周子剛和鄧慶俞,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廉署早前接獲證監會轉介牽涉內幕交易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聯合調查。調查發現,案發時譚卓彥因工作需要而獲授權取閱港交所相關電郵,當中包含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機密資料及文件,有關資料僅限指定上市部人員於執行公務時取用,並且不得向未經授權人士披露。
廉署說,譚卓彥涉嫌於去年6月和12月,從周子剛接受兩筆賄款共15萬元,以向對方披露他從港交所電郵系統非法獲取與股價相關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被告,就涉嫌於今年3月,就周子剛懷疑涉及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中作出一系列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當中周子剛涉嫌指示鄧慶俞保管共約390萬元現金、兩隻總值逾100萬元的手錶及一部手提電話,並干擾鄧慶俞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運作,藉以影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