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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管局前高層三跑項目受賄囚4年 區院頒令充公600萬贓款

法庭事

機管局前高層三跑項目受賄囚4年 區院頒令充公600萬贓款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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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管局前高層三跑項目受賄囚4年 區院頒令充公600萬贓款

2026年05月07日 19:12 最後更新:19:14

機管局一名前首席高級經理承認就三跑項目分判合約受賄約330萬元及清洗其他相關犯罪得益數百萬元,早前被判囚4年;區域法院5月7日頒令充公其犯罪得益共約600萬元。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51歲被告李永輝早前承認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及6項洗黑錢罪名,今年3月2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控方於判刑前向法庭申請充公李永輝的犯罪得益。

區域法院法官葉佐文5月7日根據有關申請批出法令,充公李永輝共約600萬元,包括涉案的約330萬元賄款及其他犯罪得益。李永輝須於6個月內履行充公令的要求,否則可遭加刑47個月。

案情透露,李永輝於2017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間負責管理三跑項目多份工程合約,包括主要填海及第三條跑道建造工程,亦有權向承建商推薦分判商。他從三跑項目主要填海工程分判商東主接受賄款共約250萬元,協助對方取得總值逾1.1億元的分判工程合約。

此外,李永輝又從另一間填海及建築用砂供應商收受賄款達80萬元,以協助該供應商取得總值逾1.4億元的填海用砂物料供應採購訂單。李永輝又承認清洗包括上述賄款在內的數百萬元犯罪得益。

同案3名被告被控多項賄賂等罪名,涉案分判商早前向法院表明會認罪,一名分判商職員則已認罪,案件將於9月7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另一名涉案機管局時任總經理殷國強則否認控罪,案件亦將於同日開審。

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項目。資料圖片

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項目。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間清潔公司的兩名時任高層,控告二人涉嫌就採購清潔車輛及清潔車輛維修服務,收賄合共逾7,500萬元。案件星期一(11月2日)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分別為54歲的莊臣有限公司(莊臣)時任董事及莊臣母公司的時任行政總裁封志宏,及57歲的莊臣時任總經理李細亮。廉署於上星期五(10月30日)落案起訴二人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案發時,封志宏負責監督莊臣的業務,包括分判合約、採購訂單及發放款項。李細亮受封志宏直接監督。於2024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間,莊臣向一間供應商購置多批清潔車輛,並定期使用該供應商所提供的車輛維修保養服務,總費用逾一億六千萬元。

控罪指,封志宏及李細亮涉嫌串謀從該供應商東主等人接受賄款共逾7,500萬元,作為二人在上述與莊臣有關的業務上,對該供應商予以優待的報酬。廉署將繼續進行相關貪污調查工作,不排除會有進一步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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