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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滙豐銀行理財業務經理向中介收賄遭廉署起訴 被告承認控罪准保釋

法庭事

前滙豐銀行理財業務經理向中介收賄遭廉署起訴 被告承認控罪准保釋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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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滙豐銀行理財業務經理向中介收賄遭廉署起訴 被告承認控罪准保釋

2026年01月22日 19:49 最後更新:20:17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時任銀行職員向中介收賄,以協助由中介所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被告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2歲被告是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業務經理,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3月19日提訊,並批准被告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在滙豐銀行北角一間分行任職。她涉嫌與兩名中介協議,協助二人所轉介的客戶於滙豐銀行開立戶口,並涉嫌每宗成功開戶個案收賄款500人民幣。她前年10月至去年2月期間,先後協助12名由該兩名中介所轉介的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並收賄共6000人民幣。銀行審查後,發現當中四個戶口存在洗黑錢風險,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物業買家,控告他涉嫌訛稱一個物業用作自住,欺詐一間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批出九成按揭貸款,涉及超過460萬元。案件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是33歲警員黃達穎,被控兩項欺詐罪名。被告及61歲母親陳雅秋,另外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裁判官將案押後至3月31日再提訊,並批准兩人保釋。

滙豐銀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滙豐銀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表示,被告於2020年7月以500萬元購入牛頭角一個住宅物業,其後在按證保險公司的按揭保險計劃下,向滙豐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由他的母親擔任擔保人。其中兩項控罪指黃達穎涉嫌於申請按揭貸款及按揭保險時,訛稱打算持續居於有關物業,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滙豐銀行就該物業向其支付按揭貸款共逾460萬元,以及誘使按證保險公司提供按揭保險。餘下兩項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於按揭貸款獲批准後,串謀欺騙滙豐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訛稱黃達穎持續居於涉案物業,以及隱瞞黃達穎或其直系家庭成員並非居於該物業。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調查發現,案發期間黃達穎涉嫌透過一間物業代理公司,將物業出租給租客,而被告或其家人並非居於有關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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