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時任銀行職員向中介收賄,以協助由中介所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被告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2歲被告是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業務經理,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3月19日提訊,並批准被告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在滙豐銀行北角一間分行任職。她涉嫌與兩名中介協議,協助二人所轉介的客戶於滙豐銀行開立戶口,並涉嫌每宗成功開戶個案收賄款500人民幣。她前年10月至去年2月期間,先後協助12名由該兩名中介所轉介的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並收賄共6000人民幣。銀行審查後,發現當中四個戶口存在洗黑錢風險,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