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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偷運2.8億元現金入境洗黑錢罪成判囚 海關首引新例檢控稱歡迎判決

法庭事

兩女偷運2.8億元現金入境洗黑錢罪成判囚 海關首引新例檢控稱歡迎判決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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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偷運2.8億元現金入境洗黑錢罪成判囚 海關首引新例檢控稱歡迎判決

2026年05月07日 16:57 最後更新:17:50

兩名女子多次運送共約2.8億港元被控洗黑錢罪成及判囚。此案是海關首次引用《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就跨境運送現金洗黑錢提出起訴的案件,海關對判決表示支持。

海關紅通道。香港海關圖片

海關紅通道。香港海關圖片

海關財富調查科調查主任區穎璋指出,兩名被告羅小平及向玉蓉,分別報稱任職清潔工及傳菜員,沒有任何報税紀錄,銀行亦只有小量存款,所處理的巨額資金與其財務背景完全不相稱。控方指,兩人於案發期間各自來港超過600次,處理折合約2.8億元的犯罪得益,各被控兩項洗黑錢罪。

根據2018年7月實施的相關條例,旅客攜帶總值超過12萬港元的現金類物品入境,必須向海關申報,否則即屬犯罪。海關指,兩名被告曾宣稱是為第三者帶現金到香港的找換店兑換,或用作投資化妝品生意。然而,她們提供的證據無法支持其説法,被捕時的解釋與庭上作供亦互相矛盾。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表示,首被告羅小平積極運送現金,多達151次申報攜帶超過12萬港元,最多一次涉及300多萬元。法官不接納其因無知而犯罪的辯解,直指她心存僥倖、貪得無厭,若沒有其幫助,「黑錢」不會進入香港。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至於次被告向玉蓉,法官不接納辯方指她可能真誠相信所處理的只是夫妻間財產的説法,並指出被告曾試過一日內多次攜帶現金到港。

法官指出,兩名被告雖非主腦,只擔當「搬運工」角色,亦沒有獲得巨大得益,但她們仍屬犯罪鏈中的重要一環,且涉及跨境因素,對本港和內地金融系統造成負面影響。由於兩人的兩項控罪犯案日期不同,因此部分刑期須分期執行。

法官亦考慮到,兩被告自2019年被捕後,案件因社會事件及疫情延誤,直至2023年才首次聆訊,今年5月才審結,歷時6年多,對被告構成心理及經濟壓力,故予以酌情扣減6個月刑期。最終,首被告羅小平被判囚58個月,次被告向玉蓉則被判囚36個月。

海關財富調查科調查主任區穎璋。香港海關FB

海關財富調查科調查主任區穎璋。香港海關FB

海關對法庭的判決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刑期反映了罪行的嚴重性,對不法分子發出清晰警示,明確指出洗黑錢是嚴重的罪行。

香港海關5月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一宗涉及兩名航空入境旅客的販毒案件,共檢獲約12公斤懷疑大麻花,估計市值約230萬元,以及9支未完稅香煙,被控販毒等罪明,5月4日提堂。

香港國際機場。政府圖片

香港國際機場。政府圖片

當局表示,一名37歲的男旅客5月1日從泰國曼谷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手提行李中發現共重約6公斤的懷疑大麻花,遂把該名男子拘捕。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在同日於機場再拘捕一名34歲,同樣由泰國曼谷抵港的懷疑涉案男旅客,並於其手提行李中發現共重約6公斤的懷疑大麻花及9支未完稅香煙。

香港海關 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 資料圖片

經調查後,涉案的兩名被捕人士已共同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另外,34歲被捕人士亦被控以一項管有應課稅品罪及一項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管有應課稅品罪。案件將於5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當局指,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

檢獲的懷疑大麻花及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懷疑大麻花及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這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士非法入口、管有、售賣或購買應課稅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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