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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抵港男旅客攜4585支私煙入境 判囚4周罰款一千元

法庭事

70歲抵港男旅客攜4585支私煙入境 判囚4周罰款一千元
法庭事

法庭事

70歲抵港男旅客攜4585支私煙入境 判囚4周罰款一千元

2026年04月28日 19:05 最後更新:04月29日 17:18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星期和罰款1000元。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人員於4月26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70歲抵港男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4585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8700元,應課稅值約151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6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個月和罰款1000元。

一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昨日(6月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5歲抵港男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54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63000元,應課稅值約509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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