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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5人串謀收賄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 再多兩人認罪

法庭事

廉署起訴5人串謀收賄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 再多兩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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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5人串謀收賄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 再多兩人認罪

2026年03月19日 18:52 最後更新:18:52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五人串謀收賄以協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兩名涉案時任銀行職員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另一名時任銀行職員早前亦已認罪。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盧穎衡(31歲)滙豐銀行時任財務策劃副總裁;及時任卓越理財客戶經理勞焯儉(40歲)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同案32歲被告、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業務經理万卉,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判刑,其中盧穎衡及万卉將押後至4月14日判刑,而勞焯儉則押後至5月4日判刑,期間批准三人保釋。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三名涉案滙豐銀行職員於2022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間在北角一間分行任職。案情透露,盧穎衡與兩名中介協議,協助兩人所轉介的客戶開立戶口,並就每個成功開立的戶口收取賄款500港元至1500港元。盧穎衡其後安排同事勞焯儉協助開戶,並就每個戶口向勞焯儉支付賄款100港元。涉案期間,盧穎衡和勞焯儉按協議接受賄款共逾17萬港元。

万卉則於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間,協助該兩名中介轉介的12名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並收賄共6000人民幣。案發期間,該三名銀行職員協助涉案兩名中介所轉介的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共約250個。銀行經審查後,發現當中70多個戶口存在洗黑錢風險,並已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涉案兩名保險經紀兼中介,韓杰及其妻子周崟瑛,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二人在庭上沒有答辯,案件同樣押後至5月4日再訊。滙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由廉署人員蔡俊彬代表出庭。

廉署表示,一直十分重視銀行從業員的誠信操守,並在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銀行公會及銀行業界的全力支持下,於2024年推出《銀行業誠信約章》,以不斷提升業內誠信文化。廉署會繼續在《約章》框架下,加強與業界交流以提升他們對貪污風險的敏感度,並持續為銀行從業員提供誠信培訓。

廉政公署星期二(6月16日)正式起訴香港中文大學醫院運動醫學及康復中心時任主管劉敏昌及人力資源總監鄧麗婷,案件涉及欺詐、披露廉署調查對象身分及妨礙司法公正等多項罪名。兩人已獲准保釋,案件將於星期三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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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訛稱親自診症騙取服務費

現年65歲的被告劉敏昌,被控合共6項罪名,包括一項欺詐罪、一項披露廉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以及四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劉敏昌涉嫌於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間,向中大醫院訛稱自己曾親自向病人提供專業服務,意圖詐騙醫院向他支付相關的專業服務費。廉署調查發現,他涉嫌多次指示不同物理治療師為病人提供專業服務,但卻將這些病人的治療記錄登記在自己名下,藉此騙取服務費用。

涉向調查對象通風報信

至於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的控罪,則涉及兩名被告。現年51歲的時任人力資源總監鄧麗婷,被控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案情指,她在廉署接獲中大醫院投訴並展開調查後,涉嫌向劉敏昌洩露對方已成為廉署調查對象的消息。與此同時,劉敏昌本人亦涉嫌向中大醫院康復中心的兩名行政職員,非法披露自己正被廉署調查的身分。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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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妨礙司法公正

此外,劉敏昌還面臨四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罪。廉署指他涉嫌先後多次指示4名中大醫院康復中心行政職員及2名物理治療師,在相關的涉貪調查中採取多種阻撓手段,包括誤導廉署調查人員、拒絕廉署的會面邀請,甚至銷毀與案件相關的證據。

案件星期三將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兩名被告暫准保釋外出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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