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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學位賄賂案 罪成家長求情指冀孩子「贏在起跑線」 押後3.31判刑

法庭事

英基學位賄賂案 罪成家長求情指冀孩子「贏在起跑線」 押後3.31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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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學位賄賂案 罪成家長求情指冀孩子「贏在起跑線」 押後3.31判刑

2026年03月20日 18:55 最後更新:19:28

英基烏溪沙國際幼稚園54歲前行政主任於2018至2021年間,收受13名家長和1名商人賄款至少64萬元,以協助其子女獲得取錄,其後一同被控。前行政主任承認串謀受賄等9罪後,作供指證其餘14人。14名被告早前被裁定串謀受賄等罪成,其中4名被告星期五(3月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有被告再請求索取社服令,但遭暫委法官陳慧敏拒絕,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判刑。

首被告林珍妮開審前承認4項受賄罪及5項串謀受賄罪,其餘4罪存檔法庭,在審訊中出庭作供,指證其他被告。其餘被告中黃薏娗、馬賢文、李洁冰、林泯希、張珈銘、徐惠謙、蔡慧妍、李俊朗、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蕭裕邦分別被控1項串謀受賄罪;劉映均被控2項串謀受賄罪;江靜雯則被控1項串謀受賄罪以及1項煽惑受賄罪。

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小紅書圖片

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小紅書圖片

被告黃薏娗及劉映均由大律師馬明俊代表。辯方指出,兩名被告因本案而患上焦慮症,子女亦分別患有嚴重疾病。黃的小兒子因免疫系統問題導致毛髮脫落及皮膚異常,需長期覆診;劉的兒子則患自閉症及地中海貧血症,均需母親親自照顧。兩人均無任何刑事定罪紀錄,本案為首次被定罪及還柙。

辯方強調,英基學校設有直升機制,兩名被告子女本無需面試等程序即可獲優先考慮,加上經歷漫長審訊煎熬,日後必會加倍謹慎,重犯機會極低。在審訊期間,兩人採取務實辯護策略,未浪費法庭時間,亦未有就無謂議題爭拗。本案僅涉及一次性付款,不同於定期行賄的嚴重案例,情節相對較輕。

辯方續指,根據英基政策,兩人子女本有相當高機會透過正常途徑入學,實際「插隊」影響有限。兩人實為被污點證人、即首被告林珍妮欺騙及誘導才參與行為。辯方認為,僅涉及一兩名學童的「插隊」,遠輕於多人「插隊」情況,雖不否認犯罪,但希望法庭區分情節輕重。

針對劉映均,雖然法庭裁定其擔任「穿針引線」角色並從中獲利,具「始作俑者」元素,刑責看似較重,但辯方指控罪核心在於串謀行賄行為本身,而非是否獲利,冀法庭酌情減輕刑責。

英基學位賄賂案,罪成家長求情指冀孩子「贏在起跑線」 押後3.31判刑

英基學位賄賂案,罪成家長求情指冀孩子「贏在起跑線」 押後3.31判刑

被告馬賢文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代表。辯方請求法庭以非即時監禁方式處理,例如緩刑或社會服務令。辯方強調,被告的抗辯策略較被動,未主動爭拗事實,但「不認罪不等於無悔意」,應客觀評估其態度。馬是被劉映均利用,劉為謀取20萬元利益,多次抓準馬作為母親渴望子女入讀名校的弱點加以慫恿。馬本人並無主動犯罪意願,屬被誘導捲入。

馬的犯罪動機純粹為子女教育,希望孩子「贏在起跑線」,無個人利益圖謀;其育有7歲及10歲兩名幼子,極需母親日常照顧與管教,即時監禁將對子女成長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構成特殊情況,冀法庭考慮判處非監禁刑罰,或至少作為減刑因素。惟陳官聽畢後拒絕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黃美雪的代表大律師指,黃向來積極參與公益,各方求情信給予高度評價,眾人均希望法庭寬大處理。審訊期間,黃始終採取務實態度,無製造爭拗,未浪費法庭時間;本案並非其主動謀劃,而是被林珍妮要求付款參與,涉案金額相對較低。單以案件性質而言,本應由裁判法院審理,無需提升至更高級別法院,冀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DCCC703/2022, DCCC603/2023 (Consolidated)

廉政公署8月20日落案起訴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黃家偉,控告他涉嫌從一名服務供應商收受現金賄款共約220萬元,向對方批出7份中小學資訊科技(IT)教育項目訂單,總值逾1,000萬元。黃家偉與涉案服務供應商及其妻子和侄兒,另被控涉嫌詐騙港大服務費。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四名被告為黃家偉,45歲,港大教育學院副教授;禤文浩,56歲,Immersive Learning Lab Company Limited (Immersive Learning)及香港朗琦科技教育有限公司(朗琦科技教育)唯一董事兼股東;以及禤文浩的妻子朱慧兒及侄兒張進,分別57歲及26歲。

黃家偉及禤文浩被控9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和《刑事罪行條例》。4人另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4人准予保釋,案件下星期一(8月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

於2023年8月至2026年6月案發期間,港大教育學院副教授黃家偉身兼教育應用資訊科技發展研究中心(CITE)的主任,職責包括根據港大的採購程序,運用資助機構,例如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以及政府優質教育基金的資助,推動IT教學應用。

貪污控罪指黃家偉及禤文浩涉嫌串謀使黃家偉接受現金賄款共約220萬元,以向禤文浩的兩間公司,即Immersive Learning或朗琦科技教育,批出7份IT教育項目採購訂單;或在項目的招標工作中傾向優待禤文浩及其兩間公司;以及安排禤文浩的妻子朱慧兒、侄兒張進及另外5人受僱於港大。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揭發黃家偉及禤文浩曾協議,黃家偉在項目訂單批出後,會獲取訂單款額的一成至五成作報酬,涉案項目訂單總值逾1,000萬元。

相關項目包括「透過人工實境的新平台來優化素養教育2.0」(「eLEARN2.0」),即CITE開發的虛擬實境(VR)小學電子學習平台;以及專為高中學生而設的新興科技培育計劃—「賽馬會『科‧苗』計劃」。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黃家偉。港大教育學院圖片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黃家偉。港大教育學院圖片

欺詐控罪指4名被告涉嫌虛假地向港大表示,朱慧兒及張進已根據服務協議向CITE提供開發研究服務,誘使港大向2人支付服務費共12萬元。惟廉署調查顯示,2人從未提供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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