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洲管制兩名旅客涉藏有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及相關吸食器具,被海關拘捕,兩人暫獲准保釋,案件仍在調查。
其中一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 。 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34歲本地女子,除夕準備經落馬洲管制站前往內地,海關人員在她手提袋內,搜出一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及相關吸食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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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 。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落馬洲管制站。 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一名20歲本地男子,元旦日經落馬洲管制站入境香港。海關人員在他身穿長褲的褲袋內,搜出一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及相關吸食器具。
落馬洲管制站。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5月2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星期及罰款1800元。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人員昨日(5月27日)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49歲抵港男旅客時,在其身上檢獲11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800百元,應課稅值約39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入境。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落馬洲支線管制站。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