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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推出資訊站 助中小企掌握競爭條例重點減違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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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推出資訊站   助中小企掌握競爭條例重點減違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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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推出資訊站 助中小企掌握競爭條例重點減違法風險

2025年01月21日 15:42 最後更新:15:48

競爭事務委員會推出「中小型企業競爭法合規資訊站」,提供一站式的競爭法資訊及實用工具,包括風險評估工具及合規計劃範本,協助企業掌握《競爭條例》重點,並按需要制定合規策略,減低違法風險。

競委會。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競委會。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競委會早前委託獨立研究公司進行「競爭法認知及意見調查」,成功訪問1000名市民及600間企業,了解他們對《競爭條例》的認知程度,發現受訪企業對競爭法的了解及合規工作方面仍有改進空間。其中僅有不足四分一中小企有制定競爭法的合規計劃或相關培訓。

競委會行政總監蕭滿章表示,規模較大的企業通常擁有較多資源,有能力委託專業人士設計合適的合規計劃,而中小企普通資源較緊絀,部分或因此未有採取任何合規措施,令它們面臨較高的違法風險。競委會總結過去接觸中小企的經驗,針對它們的關注及疑慮,設計資訊站,為中小企提供所需的資源及工具,協助迅速簡易制定有效的合規策略,從源頭防範及堵截反競爭行為。

競爭事務委員會星期二起展開大型宣傳教育活動,希望加深公眾對競爭條例下,交換敏感資料的潛在風險,提醒企業要守法。

競爭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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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指出,如與競爭對手交換有關價格、顧客或成本等商業資料,尤其是未來定價意向,則可能損害競爭,因為可以令對手之間更容易預測和配合彼此的行為,讓競爭對手能以合作取代有效競爭,有關行為就可能違反競爭條例,不論是披露或接收資料的一方,都同樣有風險。

競爭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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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提醒,除了直接與競爭對手交換敏感商業資料,企業亦可能透過第三方,例如行業協會、供應商或分銷商,交換資料,做法同樣損害競爭,因此第三方亦可能因此而須負上法律責任。

競委會行政總監蕭滿章說,合謀定價與交換敏感資料,兩者均可以損害競爭,但交換資料可以無協議成份,同樣達到合謀定價的後果,例如令價格上升。

競委會表示,至今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的15 宗案件中,有5宗涉及交換敏感商業資料的行為,牽涉多個不同界別,包括資訊科技、清潔服務合謀案、地產代理商等,其中4宗案件的所有答辯人均被裁定違反《條例》,合共須支付近3000萬港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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