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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殷:競委會去年夥廉署打擊「圍標」 涉款逾10億最大單個案超過2.6億

社會事

陳家殷:競委會去年夥廉署打擊「圍標」 涉款逾10億最大單個案超過2.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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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殷:競委會去年夥廉署打擊「圍標」 涉款逾10億最大單個案超過2.6億

2025年06月23日 13:23 最後更新:14:08

廉政公署舉辦「樓宇管理高峰論壇」,推動有效及廉潔的樓宇管理維修。

廉署舉辦樓宇管理高峰論壇 。FB圖片

廉署舉辦樓宇管理高峰論壇 。FB圖片

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家殷出席論壇後表示,「圍標」是種嚴重的反競爭行為,競委會去年4月和8月與廉政公署採取兩次聯合行動,打擊「圍標」行為,合共針對38個屋苑或樓宇進行調查,牽涉金額共超過10億元 ,最大單一個案涉及超過2.6億元,競委會現正作最後階段案件分析,期望不久將來能夠完成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將案件交予競爭事務審裁處,進行正式法律程序。

中西區區議員葉亦楠表示,當大廈需要進行大維修時,很多小業主都會遇到困難,例如對法例要求、招標流程不熟悉等,亦不太清楚如何揀選承建商才能避免被不法之徒「圍標」,業主之間有時亦會就大維修金額、哪間公司中標的問題出現爭拗,嚴重的情況可以導致整個業主立案法團不能運作,整幢大廈管理、例如設施維修等都會停頓。

廉政公署舉辦「樓宇管理高峰論壇」。fb圖片

廉政公署舉辦「樓宇管理高峰論壇」。fb圖片

有份參加論壇的油麻地昌威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何兆餘說,曾經有一名業主臨近大維修時才加入法團,並表示有一間公司希望邀請法團主席吃飯,但他拒絕應約。何兆餘表示,不要以為吃一餐飯是普通的事,當中或牽涉貪污「圍標」的問題。

競爭事務委員會星期二起展開大型宣傳教育活動,希望加深公眾對競爭條例下,交換敏感資料的潛在風險,提醒企業要守法。

競爭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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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指出,如與競爭對手交換有關價格、顧客或成本等商業資料,尤其是未來定價意向,則可能損害競爭,因為可以令對手之間更容易預測和配合彼此的行為,讓競爭對手能以合作取代有效競爭,有關行為就可能違反競爭條例,不論是披露或接收資料的一方,都同樣有風險。

競爭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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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提醒,除了直接與競爭對手交換敏感商業資料,企業亦可能透過第三方,例如行業協會、供應商或分銷商,交換資料,做法同樣損害競爭,因此第三方亦可能因此而須負上法律責任。

競委會行政總監蕭滿章說,合謀定價與交換敏感資料,兩者均可以損害競爭,但交換資料可以無協議成份,同樣達到合謀定價的後果,例如令價格上升。

競委會表示,至今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的15 宗案件中,有5宗涉及交換敏感商業資料的行為,牽涉多個不同界別,包括資訊科技、清潔服務合謀案、地產代理商等,其中4宗案件的所有答辯人均被裁定違反《條例》,合共須支付近3000萬港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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