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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回顧: 黎智英欲利用「攬炒團隊」 控制勇武派 領導反修例抗爭 控方指實為國際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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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回顧: 黎智英欲利用「攬炒團隊」 控制勇武派 領導反修例抗爭  控方指實為國際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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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回顧: 黎智英欲利用「攬炒團隊」 控制勇武派 領導反修例抗爭 控方指實為國際游說

2025年02月09日 07:00 最後更新:15:21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在過去一周的庭審關注黎與「攬炒團隊」成員的關係,黎多次跟陳梓華會面,除提供過渡性貸款予眾籌登報外,黎亦提到要組織勇武派領袖團隊,又著陳介紹認識勇武派前線;至於「攬炒巴」劉祖廸,黎透過陳梓華安排與劉祖廸會面,眾人相約在台北會面,黎堅稱劉祖廸在勇武派「連登仔」間有影響力,是「精神領袖」,但控方質疑黎是藉劉祖廸在海外進行國際游說工作。

在3日的聆訊中,控方提及黎與從犯證人陳梓華及「重光團隊」(SWHK)的接觸。2019 年 6 月 26 日 Mark Simon向黎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問黎可否提供500 萬港元作過渡性貸款予SWHK,因為他們的眾籌資金轉移上遇到困難,他們可於7月4日還款。黎確認願借出 500 萬元予國際登報行動。但控方問黎,Mark Simon 有否指「Fight for Freedom Group」就是「SWHK」?黎稱沒有,指 Mark Simon 是說「Fight For Freedom」組織眾籌,控方問黎是否知悉「SWHK」與港獨有關?黎稱Mark Simon 知他反對港獨。黎稱,他只關心過渡性貸款,用作投放廣告爭取國際支持2019年運動。

黎為國際登報行動借出500萬過渡性貸款

控方展示《紐約時報》廣告,印有「CATCH HONG KONG AS WE FALL」、「THE LAST STAND FOR FREEDOM」,當中提到「支持或成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共同提案人,並支持立法暫停美國向香港警察出售彈藥。」控方指《蘋果》於 2019 年 8 月 20 日刊出題為「港人雞蛋抗子彈 10 國見報」的報道,黎指忘記有否看過該報道,亦沒看過《紐約時報》廣告。

控方再提及 2019 年 8 月、第三次眾籌登報「G攬」行動,指黎曾墊支350萬元,而《蘋果》有刊登此行動,而在登報行動前,即2019年7 月黎曾赴美與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面,但黎否認當時有要求針對中港官員作制裁,亦否認知悉登報行動內容,強調只曾提供貸款。

控方指根據陳梓華的證供,黎要求他聯絡「勇武派」領袖。黎指,他是要求陳與勇武派領袖談話﹐又指陳是勇武派中較不暴力的一個,指如果陳是暴力,李柱銘就不會介紹給他來平息勇武派暴力。

黎指陳梓華是前線保守派 遭控方及法官質疑說法不一

在4日的庭審中,控方指黎形容陳梓華有3個版本,包括李柱銘告訴他,陳是「前線的年輕人」,沒使用「勇武」字眼;黎在盤問下,第二次形容陳是「前線的保守派」,第三次形容則指,李柱銘告訴他,陳是保守派,可透過他平息前線暴力。
黎指,三個形容均是同一意思,他可能詮釋「勇武」為「前線」,又指部分前線是暴力,但不是全部前線都暴力,後黎再稱「前線比較保守」。 控方及法官其後多次追問,黎如何得知一個保守、和平的人可平息前線暴力?黎同意是其個人猜測,指要盡一切努力,不管陳有否此能力,都要嘗試。

黎安排陳梓華訪英見羅傑斯及奧爾頓勳爵

控方展示黎與陳梓華在2019年12月20日的對話,陳指他將到訪英國倫敦1.5天,希望把握時間,問黎想他與誰見面。黎遂安排陳與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及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參與會面。控方關注黎是否想陳與指奧爾頓勳爵會面,為香港進行國際游說?黎否認,強調只想讓倫敦的人得知香港的情況,關注香港。

但控方指黎曾形容羅傑斯是「國際線的人」,黎否認,指當時不知羅傑斯游說《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控方遂展示2019年11月15日至16日,羅傑斯向黎傳送《時代雜誌》題為「Now Is the Time for the U.S. to Stand With Hong Kong(現在是美國支持香港的時候)」的連結,當中提到《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黎指當時沒看到。 

黎承認自己是反修例領袖

2020年1月5日Mark Simon在群組提到,白宮關注香港區議會選舉,引述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稱,當選的香港政治人物在華盛頓討論香港行動很重要,同時要聽取「資深人物」(senior figures)或領袖的意見。 控方及法官均問黎是否「資深人物」或意見領袖?黎承認自己是反修例運動的其中一名領袖,但認為還有很多人,如李柱銘、何俊仁、李永達、李卓人等,其後又指,他們不是領導了這場運動,是分享了意見,自己有參與、曾談及運動、擁有報社、發表意見,故令他成為領袖之一。

控方質疑黎安排劉祖廸參與國際游說

在6日的聆訊中,控方引述黎曾供稱,指劉祖廸在「連登」有影響力,黎確認,劉對「連登仔」、勇武派有影響力,是「連登」的精神領袖。法官李運騰問黎似乎將「連登仔」等同勇武派?黎同意,指「連登仔」是使用「連登」溝通的年輕勇武派。

惟其後控方展示《蘋果》多篇「李八方 隔牆有耳」報道,提到「攬炒巴」加入「國際聯軍反抗」,「眾籌全球登報,成功將黑警濫暴、北京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等問題,提升到國際層次」等;控方又展示2020年10月24日黎Twitter帖文,向劉祖廸致敬,指他年僅26歲,有智慧、加入了國際聯盟,知道甚麼時候扮演正確角色。控方又展示《蘋果》報道提到「攬炒巴」的背景,又指「攬炒巴」主力國際戰線,低調進行游說,早前更與歐洲議會議員進行溝通及閉門會議」 。控方指黎透過陳梓華相約劉祖廸在台北見面,當時黎已知他與勇武派沒任何關係,指黎其實是想劉參與國際游說?但黎不同意。

黎堅稱不知「攬炒團隊」 也不識李宇軒

雖然跟「攬炒團隊」成員多次會面,惟黎卻堅稱不知「攬炒團隊」。在7日聆訊中,控方展示陳梓華在2020年5月28日傳送「連登」帖文連結給黎,標題為「攬炒過後是晨曦!攬炒團隊《重光香港計劃》眾籌上線!」 ,控方問黎知否劉祖廸當時游說外國全面制裁中港政府,黎辯稱不知道。

控方再指黎2020年6月16日與陳梓華第六次會面時,指示陳叫「SWHK」(重光團隊)成員等人進行國際游說及國際文宣工作,黎不同意。控方再提及黎與陳於2020年1月陳梓華與黎於台北會面後曾通電話,陳告知黎Andy(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同意支持國際線,並會跟黎的方向行事,陳提到李宇軒會打國際線,黎當時回答兩人都應打國際線。黎庭上否認,指陳虛構證供,因他在法庭才聽聞誰是「Andy」。控方指1月26日陳與黎再通電,陳告知劉祖廸不想參與議會線,但在國際線會全力以赴,黎指不記得。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警務處國安處周二(3月18日)於何文田區帶走鍾翰林後父到警署協助調查。鍾翰林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在2023年12月離港。警方國安處自2024年12月24日懸紅100萬港元通緝其歸案。

國安處自去年公開通緝包括鍾翰林在內的6名潛逃海外嫌疑犯後,採取一系列打擊措施,至今已作出多次行動,對10多名與國安逃犯有關的重點聯繫人作出調查,包括他們遺棄在港的家人、親屬及工作夥伴。

鍾翰林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鍾翰林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事實上,現年僅24歲的鍾翰林自早年已展現其「港獨」傾向,其政治「履歷」可追溯至中二時擔當黃之鋒助手,14歲時擔任梁天琦的助選義工。2016年,鍾翰林更成立「學生動源」,鼓吹「勇武抗爭」和宣揚「港獨」。2019年黑暴期間,鍾更變本加厲發布暴動等非法活動資訊,煽動學生上街示威,並呼籲美國制裁香港及中國官員。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鍾另創立「創制獨立黨」,揚言「不設底線」追求所謂「香港共和國」。2020年7月,他因涉嫌違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經審訊後被判處監禁43個月。鍾在2023年6月刑滿獲釋,但在懲教署監管期間,竟潛逃至英國,違反監管令被懲教通緝。

抵英後,鍾翰林非但毫無悔意,更變本加厲成立所謂「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持續在海外推進反華議程,宣揚「港獨」,並促請外國干預中港事務和污衊抹黑特區政府。

鍾翰林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透過不同渠道,包括以所謂「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參與外國機構的聽證會、發表公開講話、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2024年12月24日,鍾翰林因再次違反《香港國安法》被國安處懸紅通緝。

惟面對通緝,鍾翰林仍頻繁參與海外反華示威活動,並在公開場合煽動示威者採取激進行為,包括高呼「香港獨立」口號及踐踏特區區旗,並虛偽聲稱替香港民眾發聲。實質上,由於其政治庇護申請至今未獲英方批准,他刻意通過反華示威活動製造輿論熱點,企圖提高個人曝光率和影響力。

近日,中英兩國協議將倫敦鑄幣廠改建為中國大使館。鍾翰林隨即多次勾聯多個海外反華組織發起示威抗議活動,企圖阻撓大使館的合法建設。鍾更聯同鍾劍華、劉珈汶及張晞晴等一眾通緝犯,會見英國官員,討論中國興建大使館計劃事宜,企圖促請外國干預中港事務,並試圖損害中港政府在國際間的官方代表地位。

倫敦警察廳對於鍾翰林等人多番在當地發起政治性示威表示擔憂,警告將會對示威活動設限,並對不依從者作出拘捕行動,鍾翰林批評倫敦警察侵犯了他們的集會和言論自由。

今次國安處的行動再清晰彰顯了特區政府維護法律尊嚴的決心,任何試圖規避法律制裁的潛逃行為、及協助潛逃的行徑都將遭法律嚴懲,無論是逃犯還是其協助者都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

高人話,鍾翰林即使潛逃到英國後,仍高調反華,倡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或採取敵對行動,連同其他於海外的被通緝人士積極參與示威抗議活動,連當地警方都感到頭痛。

國安處的調查行動就是要再次給予潛逃者一個警號,其行徑已不斷觸碰國家安全的底線,並將牽連到其在港的家人及朋友;國安處亦展示他們如何「應對、打擊、阻嚇」潛逃行為,讓社會知道「依法追捕」的必要性,當局「雖遠必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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