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將於明年5月實施。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今年第一季會推出「最佳實務指引」,涵蓋法律框架、預設醫療指示標準表格、保障治療提供者等範疇,闡釋條例的應用情況及實務操作。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FB圖片
條例允許具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在特定條件下拒絕維持生命治療。醫專專業及道德倫理委員會之預設醫療指示專責小組召集人謝文華說,指引強調醫生與病人溝通的重要性,在病人無法作出決定前及早建立共識,避免可能出現的爭議,除了推出指引,醫專亦會舉辦三場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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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醫專主席李錦滔說,過去兩年,深港醫學專科培訓中心在腫瘤科、婦產科和兒科等7個專科,培訓126名學員,骨科、精神科和耳鼻喉科正在完善方案,目前內地與香港專科醫生沒有資歷互認機制,任何外地專科醫生需要接受審批和登記等才能在香港工作。
香港防癌會調查顯示,50歲以下確診癌症的早發性病患和照顧者對患癌後生活和工作的看法出現嚴重落差,9成早發性病患或康復者表示清楚身體狀況,希望被當作普通人對待,但86%照顧者認為他們需要大量協助才能如常生活。
香港防癌會
機構在今年10月8日至11月24日,透過網上問卷訪問了95名早發性癌患或康復者,以及101名照顧者,包括他們的親友或同事,顯示分別6成多照顧者認為早發癌患者高估了自己身體狀況,3成患者曾因工作、作息或戒口等問題與照顧者發生爭執,4成更因被過分關心感到焦慮,建議適切關顧,避免患者或康復者感到壓力。
調查又指,有9成患者希望繼續工作,以及認為工作賦予他們患者以外的身份與價值,同時大部分病患者指出要為生活和供養家人而工作,但9成多照顧者認為癌患者應該減少工作。
香港防癌會
香港防癌會癌症教育小組委員會主席林嘉安說,部分人以為早發癌患即使接受治療,死亡率仍然偏高,需要特別照顧,但隨著診斷和治療進步,不少患者可長期健康生活。
職場方面,調查顯示,約6成患者或康復者反映,曾在回復工作時被同事過份保護,影響工作和升職機會。防癌會說,不少人認為早發性癌患者工作能力大不如前,但隨著醫療技術進步,不同治療副作用已大幅減少,不少患者可維持生活和如常工作,因此同事之間應避免「假設」或「自行判斷」,應多與康復者溝通,給予恰當而不過度的關懷,癌患者亦應循序漸進,與醫生商討最合適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