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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主席鄭嘉如告WSJ阻參與工會 律政司考慮是否介入案件押後至4.22

法庭事

記協主席鄭嘉如告WSJ阻參與工會 律政司考慮是否介入案件押後至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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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主席鄭嘉如告WSJ阻參與工會 律政司考慮是否介入案件押後至4.22

2025年02月13日 14:18 最後更新:14:18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 7 月遭《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她認為自己是因參與工會而遭辭退,提出私人檢控,控告僱主兩項「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有關的控罪,案件周四(13 日)在東區法院審理。

鄭嘉如和代表資深大律師祁志(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嘉如和代表資深大律師祁志(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由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處理。鄭嘉如由資深大律師祁志、大律師馬亞山代表;被告《華爾街日報》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則由大律師黎建華代表。

律政司有派代表出席,要求將案件押後 8 個星期,以待考慮是否介入。僱主方的大律師黎建華指周一(10日)才收到本案相關文件,明顯需要更多時間,他又指案情看起來頗簡單,但涉及至少數名職員,部分可能不在香港,因此需要先評估案情,以及從海外取得指示。

辯方代表大律師黎建華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代表大律師黎建華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祁志反對指辯方收到傳票有一段時間,律政司亦於去年收到與案相關文件,而鄭一方已準備好證據,包括事件的錄音和相關文件,認為不應押後太久。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問本案有否逼切性?祁志回答稱有,指鄭遭非法解僱,案件亦涉公眾利益,因此需要迅速、適當地處理本案。蘇文隆聽畢雙方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22 日下午提堂。

控罪指被告作為鄭嘉如的僱主,於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2 日期間,作出一項行為,旨在阻止或阻撓她行使根據《職工會條例》第 332 章下,成為已登記的職工會理事的權利,即要求鄭取得同意競選香港記者協會主席一職,而該申請將被拒絕;若鄭競選或擔任該職務,她將不會繼續受僱。

另一控罪指,該公司於 2024 年 7 月 17 日,作為鄭嘉如的僱主,因鄭行使其權利,擔任已在《職工會條例》(第 332 章)下登記的職工會理事,即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而終止其僱傭合約。

鄭嘉如於 2023 年 7 月 1 日上任記協主席,她早前透露在選舉前夕被身處英國的上司要求退選及辭任記協職務,指兩者難共存。鄭在 7 月 17 日遭《華爾街日報》解僱,她引述公司稱以重整職位為由將其解僱。2023 年 11 月,鄭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報案,促勞工處、律政司進行調查及檢控。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當選不足1個月後,遭《華爾街日報》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認為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遂向《華爾街日報》提私人檢控。案件星期五(11月7日)在東區法院答辯,僱主一方不認罪。裁判官高偉雄將案押後至12月18日進行4日審訊。

鄭嘉如由資深大律師祁志、大律師馬亞山代表;《華爾街日報》母公司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 則改由資深大律師蔡一鳴、大律師王子揚代表。鄭嘉如今沒有到庭。

大律師馬亞山(左一)、鄭嘉如(右二)、資深大律師祁志(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律師馬亞山(左一)、鄭嘉如(右二)、資深大律師祁志(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嘉如一方的資深大律師祁志甫開庭指,辯方早前通知控方更換律師團隊,昨(11月6日)收到會有申請。

辯方表示,希望申請重新排期審訊,知道更換律師團隊並非押後理由。但控方拒絕提供部分資料,包括涉案的一段電話錄音、被告定罪紀錄等,希望在審訊前處理錄音能否呈堂的問題,再決定案件需否開審。

惟裁判官高偉雄指,法庭會在審訊中決定錄音是否能呈堂。祁志回應表示,控方有盡力提供資料,並強調案件提堂至今已有一年,辯方一直有法律代表,應有充足時間準備審訊。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辯方重新排期的申請,審訊會如期在12月18日開審,並指辯方有其他申請可屆時再提出。

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進行4日英文審訊。

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進行4日英文審訊。

被告為《華爾街日報》的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Asia), Inc,被控兩項控罪,分別為僱主阻止或阻嚇員工行使《職工會條例》第21B條(1)款所授予的權利,及僱主因僱員行使該等權利而被終止其僱傭合約或受歧視。

首罪指被告於2024年6月21至22日,作為鄭嘉如的僱主,刻意阻止或阻嚇鄭行使《職工會條例》下所享有成為工會會員或職員的權利,即要求她參選記協主席,需獲得准許,而該准許將會被拒,並指她若參選或擔任此職位,將不會繼續受聘。‘

第二項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7月17日,作為鄭的僱主,因她行使《職工會條例》下享有成為工會會員或職員的權利,即擔任記協主席而解僱她。

案件編號:ESS35334/2024、ESS3533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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