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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嘉如私人檢控前僱主《華爾街日報》 辯方更換律師團隊申請押後被拒 案件12.18開審

法庭事

鄭嘉如私人檢控前僱主《華爾街日報》 辯方更換律師團隊申請押後被拒 案件12.18開審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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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嘉如私人檢控前僱主《華爾街日報》 辯方更換律師團隊申請押後被拒 案件12.18開審

2025年11月07日 18:19 最後更新:18:27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當選不足1個月後,遭《華爾街日報》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認為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遂向《華爾街日報》提私人檢控。案件星期五(11月7日)在東區法院答辯,僱主一方不認罪。裁判官高偉雄將案押後至12月18日進行4日審訊。

鄭嘉如由資深大律師祁志、大律師馬亞山代表;《華爾街日報》母公司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 則改由資深大律師蔡一鳴、大律師王子揚代表。鄭嘉如今沒有到庭。

大律師馬亞山(左一)、鄭嘉如(右二)、資深大律師祁志(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律師馬亞山(左一)、鄭嘉如(右二)、資深大律師祁志(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嘉如一方的資深大律師祁志甫開庭指,辯方早前通知控方更換律師團隊,昨(11月6日)收到會有申請。

辯方表示,希望申請重新排期審訊,知道更換律師團隊並非押後理由。但控方拒絕提供部分資料,包括涉案的一段電話錄音、被告定罪紀錄等,希望在審訊前處理錄音能否呈堂的問題,再決定案件需否開審。

惟裁判官高偉雄指,法庭會在審訊中決定錄音是否能呈堂。祁志回應表示,控方有盡力提供資料,並強調案件提堂至今已有一年,辯方一直有法律代表,應有充足時間準備審訊。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辯方重新排期的申請,審訊會如期在12月18日開審,並指辯方有其他申請可屆時再提出。

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進行4日英文審訊。

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進行4日英文審訊。

被告為《華爾街日報》的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Asia), Inc,被控兩項控罪,分別為僱主阻止或阻嚇員工行使《職工會條例》第21B條(1)款所授予的權利,及僱主因僱員行使該等權利而被終止其僱傭合約或受歧視。

首罪指被告於2024年6月21至22日,作為鄭嘉如的僱主,刻意阻止或阻嚇鄭行使《職工會條例》下所享有成為工會會員或職員的權利,即要求她參選記協主席,需獲得准許,而該准許將會被拒,並指她若參選或擔任此職位,將不會繼續受聘。‘

第二項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7月17日,作為鄭的僱主,因她行使《職工會條例》下享有成為工會會員或職員的權利,即擔任記協主席而解僱她。

案件編號:ESS35334/2024、ESS35335/2024

保安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回應其題為《香港容不下對火災的批評》的社論,鄧炳強指,社論的內容偏頗而且亳無根據,只是企圖在一場毀滅性的居民大火後破壞香港,令人極度遺憾。

鄧炳強指,目前首要任務是協助災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指,目前首要任務是協助災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表示,目前香港政府的首要任務,是在悲劇發生後為受影響的人提供全面及全方位的援助,包括經濟援助、住宿及心理輔導,但社論卻刻意忽略有關事實。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對社論感到極度遺憾。巴士的報記者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對社論感到極度遺憾。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又強調,火災後警方拘捕了15名涉嫌誤殺的疑犯,廉政公署亦拘捕12人,他們涉嫌貪污導致今次慘劇,行政長官已經下令成立獨立委員會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調查,而為確保委員會的獨立性與公信力,委員會將由法官領導,這將會有助於防止既得利益者為調查設置障礙,也可追究責任,以改革建築工程系統,防止類似悲劇在未來重演。

鄧炳強強調,絕不容許任何人利用大埔宏福苑火警犯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強調,絕不容許任何人利用大埔宏福苑火警犯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他又表示,當執法機關發現任何犯罪行為時,一定會依法處理,政府不會容忍任何犯罪行為,尤其是不會容許任何人利用這個悲劇來犯罪。

鄧炳強最後提到,在這個悲傷時刻,大家更應該團結,支持受影響的人,找出缺失的地方,盡一切可能不讓悲劇重演,強調任何破壞復原工作的企圖,都會被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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