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大埔五級火 | 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 指其涉及火災的社論偏頗及無根據 令人極度遺憾

政事

大埔五級火 | 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  指其涉及火災的社論偏頗及無根據   令人極度遺憾
政事

政事

大埔五級火 | 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 指其涉及火災的社論偏頗及無根據 令人極度遺憾

2025年12月04日 20:00 最後更新:21:47

保安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回應其題為《香港容不下對火災的批評》的社論,鄧炳強指,社論的內容偏頗而且亳無根據,只是企圖在一場毀滅性的居民大火後破壞香港,令人極度遺憾。

鄧炳強指,目前首要任務是協助災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指,目前首要任務是協助災民。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表示,目前香港政府的首要任務,是在悲劇發生後為受影響的人提供全面及全方位的援助,包括經濟援助、住宿及心理輔導,但社論卻刻意忽略有關事實。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對社論感到極度遺憾。巴士的報記者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對社論感到極度遺憾。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又強調,火災後警方拘捕了15名涉嫌誤殺的疑犯,廉政公署亦拘捕12人,他們涉嫌貪污導致今次慘劇,行政長官已經下令成立獨立委員會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調查,而為確保委員會的獨立性與公信力,委員會將由法官領導,這將會有助於防止既得利益者為調查設置障礙,也可追究責任,以改革建築工程系統,防止類似悲劇在未來重演。

鄧炳強強調,絕不容許任何人利用大埔宏福苑火警犯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強調,絕不容許任何人利用大埔宏福苑火警犯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他又表示,當執法機關發現任何犯罪行為時,一定會依法處理,政府不會容忍任何犯罪行為,尤其是不會容許任何人利用這個悲劇來犯罪。

鄧炳強最後提到,在這個悲傷時刻,大家更應該團結,支持受影響的人,找出缺失的地方,盡一切可能不讓悲劇重演,強調任何破壞復原工作的企圖,都會被嚴肅處理。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2024年當選不足1個月後,遭《華爾街日報》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鄭嘉如認為自己有是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遂向《華爾街日報》提私人檢控,僱主一方不認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星期四(9月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華爾街日報》阻止或阻嚇員工行使《職工會條例》授予權利罪成,惟因僱員行使該等權利而終止僱傭合約或受歧視罪則不成立,案件押後求情及判刑,日期待定。

鄭嘉如。資料圖片

鄭嘉如。資料圖片

張官裁決時指,《華爾街日報》母公司Dow Jones Publishing Co.(Asia), Inc要求鄭嘉如在參選工會前取得公司同意,是「經過計算的行為,旨在阻止鄭行使她參選工會主席的權利,唯一合理推論是阻止她行使權利參選記協主席;至於鄭嘉如事後被解僱,張官認為不能排除母公司基於「職位重組」裁員,裁定相關罪名不成立。

被告為《華爾街日報》的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Asia), Inc,被控兩項控罪,分別為僱主阻止或阻嚇員工行使《職工會條例》第21B條(1)款所授予的權利,及僱主因僱員行使該等權利而被終止其僱傭合約或受歧視。

首罪指被告於2024年6月21日至6月22日,作為鄭嘉如的僱主,刻意阻止或阻嚇鄭嘉如行使《職工會條例》下所享有成為工會會員或職員的權利,即要求她參選記協主席,需獲得准許,而該准許將會被拒,並指她若參選或擔任此職位,將不會繼續受聘。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星期四(9月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華爾街日報》一罪成一罪脫。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星期四(9月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華爾街日報》一罪成一罪脫。

第二項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7月17日,作為鄭嘉如的僱主,因她行使《職工會條例》下享有成為工會會員或職員的權利,即擔任記協主席而解僱她。

控方鄭嘉如由資深大律師祁志、大律師馬亞山代表;辯方《華爾街日報》母公司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 由資深大律師蔡一鳴代表。案件由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審理。

案件編號:ESS35334/2024、ESS35335/2024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